湖南郴州一派出所副所长为赌场“护驾”,“保护费”标准5000元一天

湖南郴州一派出所副所长为赌场“护驾”,“保护费”标准5000元一天

△图源视觉中国

为了从赌场经营者处获取私利,以知情不报、不查处的方式帮助开设赌场人员隐瞒事实,故意包庇开设赌场人员不受追诉。日前,资兴市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对资兴市公安局鲤鱼江派出所副所长袁和强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 年 7 月底,资兴市人曹某、唐某和外地人虢某龙、" 李姐 "(均另案处理)等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合谋在资兴市开设赌场。2017 年 8 月初,经过现场查看,上述四人共同决定租用资兴市雄鑫大酒店商住楼 17 楼一间 100 多平方米的复式房,用来开设一家类似澳门赌场模式的百家乐赌场。

因唐某与所属辖区鲤鱼江派出所副所长袁和强系发小,为了规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四人商定,由唐某代表赌场每天给袁和强送去 5000 元的好处费。另外赌场由虢某龙、" 李姐 " 出资坐庄、购买赌具,曹某、唐某不实际出资,两人负责该赌场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并从每把庄赢中抽取 5% 的资金用于支付聘请人员的工资、曹某和唐某两人的报酬及送袁和强的 5000 元。

赌场开业前,唐某打电话告诉袁和强,说他准备与他人合伙在袁和强管辖区内开设赌场,希望袁和强能够关照,并承诺每营业一天就送袁和强 5000 元,袁和强表示答应。

随后,赌场于 2017 年 8 月 5 日晚开始营业。2017 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11 日,唐某每天通过银行或支付宝转账给袁和强个人银行账户,共 7 次合计 35005 元,其中除了 2017 年 8 月 9 日凌晨支付宝转账为 5005 元外,其余均为 5000 元。2017 年 8 月 13 日、14 日,袁和强到该赌场赌博,唐某先后两次以现金方式送给了袁和强 5000 元,共计 10000 元。

2017 年 8 月 14 日,虢某龙和 " 李姐 " 撤出该赌场的经营,但赌具没有带走。当天下午,曹某、唐某纠集资兴市人其他 4 人商定共同出资 20 万元继续坐庄经营该赌场,以及继续由唐某给袁和强每天送 5000 元好处费。

2017 年 8 月 15 日该赌场继续营业,2017 年 8 月 16 日凌晨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中午唐某分三次转账给袁和强共计 15000 元。

2017 年 8 月 5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间,袁和强从该赌场收受好处费共计 60005 元。唐某从该赌场撤资后,该赌场就没有再给袁和强送钱。该赌场一直经营到 2017 年 8 月底,期间公安部门一直未对该赌场进行查处。

2019 年 4 月 14 日,袁和强被资兴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经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被资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6 月 3 日被执行逮捕。

经法院审理,袁和强身为公安民警,徇私枉法,明知他人在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不进行查处,也未向所在派出所报告,故意包庇赌场经营者的犯罪行为并使其不受追诉,且非法收受赌场经营者财物,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袁和强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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