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新法規定: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完全決定房子分配!

現在結婚買房已經是社會公認的事,對於男方來說,結婚必須要買房子,否則女方和女方家長一般不會同意。本來這也是很正常的事,男孩子要娶別人確實要拿出一點誠意,買房子也是證明自己的能力和責任感,但是中國目前的高房價確實給中國的年輕人帶來了太大壓力。

新婚新法規定: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完全決定房子分配!

不過對於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一直以來都頗有爭議,有些時候女方儘管沒有出錢,但是如果男女方要認真好好過日子的話,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也無可厚非,男方也可以藉此表達自己的誠意。

但是有一些人可能會利用這個方式來行騙,先假意對男方很好,博取男方對他的信任,讓男方感覺她是個好女孩,然後房產證上寫了自己的名字之後再鬧離婚,輕而易舉就能獲得財產,導致男方人財兩空。要知道一般男方的房子基本上是一個家庭的全部積蓄,有些甚至還要通過各種借貸途徑才買的房子,這樣確實有點殘忍。

新婚新法規定: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完全決定房子分配!

鑑於這樣的矛盾,房產證上到底寫不寫女方的名字一直是人們糾結的問題,讓我們來看看新的婚姻法對離婚房產分配的問題。但是2019年頒佈的新婚姻法規定:房產證上不管寫誰的名字,不完全決定房子分配!婚姻法寫得比較複雜,我分幾種大家最關心的情況來給大家說明一下。

婚前全款買房

對於一方婚前就全款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有沒有對方的名字,離婚時都視為出資人的財產,即使房產證是結婚後獲得的也無法分割財產。筆者認為這樣比較合理,對於購房者婚前全款買房的來說,房子就是他自己的資產,房產證上的名字也只是個形式而已。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就可以分割房產,這樣是不合理的。

婚前首付買房

對於婚前首付買房,我覺得就應該分情況討論。如果是雙方共同支付房貸,在離婚時首先雙方可以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將房產判給不動產登記的一方,房貸也由不動產登記一方支付,另一方可以給予適當補償,包含房產增值部分。如果單方面還房貸,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繼承房子產權,不過結婚後單方面還款的比較少見。

新婚新法規定: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完全決定房子分配!

父母為子女買房

如果是婚前父母買的房子,離婚時必然歸自己子女所有,如果明確指出是贈予夫妻雙方的,歸夫妻雙方共有。如果是婚後父母給孩子買的房子,一般來說是歸夫妻雙方所有。如果父母雙方各出一部分買房,則離婚時按份額分割財產。

婚前買房加名字

如果房子是婚前個人購買,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則需要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贈予的方式,這種方式要繳納各種稅,是不划算的。同時如果以後離婚了,房子加另一半的名字是基於結婚加的,這種贈予在離婚後是可以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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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加名字

夫妻婚後,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要把對方的名字加上去,只需要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算是自願贈予對方,也可以省去一些稅金。以後如果真的不幸離異,也可以申請分得一部分財產。

總結:以上就是大家比較關心的2019年新婚姻法關於房產分配問題的一些內容,可能還有一些沒有介紹完全,當然大家關於房產分配問題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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