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盜版80多張音樂作品,蘋果遭多家音樂公司起訴

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據外媒報道,3月30日(週一),多家企業對蘋果公司和英國音樂發行公司Adasam提起訴訟,指控它們非法複製和發行80多張盜版音樂作品。

據悉,這起訴訟被提交到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

本案的原告包括SA音樂(SA Music)、哈羅德•阿倫信託公司(Harold Arlen Trust)、雷•亨德森音樂公司(Ray Henderson Music Co.)和四傑音樂公司(Four Jays Music Company)。

除蘋果外,本案另一被告Adasam,是一家總部位於英國的音樂發行公司,沒有互聯網業務。Adasam以Blue Orchid、Six Week Smile和Atlantic Motion為名,在iTunes商店中運營。

訴訟稱,Adasam出售的音樂幾乎涵蓋“所有上個世紀20年代到60年代的著名唱片藝術家”。而它的唱片目錄是盜版的,因為它沒有獲得複製這些唱片的機械許可。蘋果公司與Adasam簽訂了在iTunes商店合同,分銷其盜版唱片目錄。

蘋果被指控,iTunes除了提供的合法作品外,還提供盜版作品。比如,RCA(索尼音樂旗下的一家音樂廠牌)在iTunes商店1.29美元的價格出售萊娜·霍恩(Lena Horne)的《Stormy Weather》,而Adasam則以99美分的價格出售一份盜版版本。

訴狀稱,蘋果和Adasam“厚顏無恥”地盜版了一系列精選集的唱片,幾乎包括“從上世紀40年代到60年代初所有著名唱片”。這個系列的每一個條目,都包含30首蘋果和Adasam“絕對無權出售”的錄音。

原告認為,這一切表明Adasam正在經營一個龐大的音樂盜版業務,而蘋果明知或故意忽視盜版音樂作品的存在,參與到這場大規模的侵權行動中。

因此,原告請求損害賠償和獲得法律費用的賠付,還請求頒佈一項永久性禁令,禁止蘋果和Adasam侵犯原告的版權。

南都記者注意到,去年5月,哈羅德·阿倫信託公司就對蘋果、谷歌、亞馬遜、微軟等多家互聯網平臺以及他們合作音樂發行商提訴,指責這些公司出售自己創作超6000首未經授權的歌曲錄音,索賠金額高達4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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