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部署篇⑬)▕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谈2020年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期,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陇政钉”平台召开了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常正国副省长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出席会议并讲话。近日,我们梳理了厅长讲话全文,为您“划重点”,今日推出“部署篇

⑬”。

划重点(部署篇⑬)▕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谈2020年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充分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作用,盯紧盯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攻坚方案》及30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最严格的督导推进措施,对标国家考核办法及时出台我省考核细则,确保如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继续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每季度召开推进会议,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体制,围绕黄河流域治理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任务等重点适时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目标任务,切实调整“四大结构”、治理“四类污染源”。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等行业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国家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替代工程,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任务。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动“公转铁”,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污染治理,14个市州所在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四个禁烧”,杜绝露天烧烤等生活面源污染。采取精准管理措施,空气质量一周一分析研判,充分利用微测网、走航车等科技手段,溯源溯因、精准施策;严格落实调度分析、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对单月空气质量反弹的市州进行通报、连续两个月反弹的进行预警、连续一个季度反弹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未完成半年任务的由厅领导包抓、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启动问责。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落实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预报制度,实施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措施。

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20年度工作方案》,通过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推进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码头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按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以严重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为重点,组织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地区制定实施控源减污达标整治方案,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采取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河道内源污染系统治理,确保考核断面限期达标。开展“十四五”国控、省控断面的水质监测、目标确定和控制单元划分工作,编制《甘肃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刘家峡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提升水源地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质情况。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城和重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积极开展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流水生态,提升河流自净能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全省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19-2020年),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和修复试点,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落实部门协作机制,严把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关口;推动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土壤治理与修复经验模式;加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十三五”250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持续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推动重金属减排工程实施,确保2020年底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的目标任务,为涉重行业发展腾出空间。积极开展“清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督促各地加快有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和医废处置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铅蓄电池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提升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

五是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进一步巩固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抓好剩余整改任务落实,总结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及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继续组织开展好“绿盾”专项行动,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督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探索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制,研究制定我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实施细则,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大自然生态监管力度,邀请省人大、省政协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调研。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配合做好全国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工作。大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巩固已命名地区创建成效。

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保完成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完成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做好全省火力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准备工作。指导兰州、金昌、敦煌、嘉峪关做好国家低碳城市和嘉峪关工业园区国家低碳园区试点,推进白银、庆阳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编制完成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深入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融合、协同增效。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交流。

七是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配合开展重点核设施、陆路口岸等点位自动站建设,有序推进饮用水水体、电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向市州一级延伸。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省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强化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和响应,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进一步完善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设施。推动放射性废物库安保水平达标,推进放射性废物治理。配合做好甘肃核技术产业园、钍基熔盐堆、乏燃料选点等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摘自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在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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