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由來:人類為何而愛?

婚姻的由來:人類為何而愛?

雲圖課堂

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嚴肅的問題,現代婚姻為何而來?從古至今人類為何而愛?

婚姻的由來:人類為何而愛?

起源:父權制度下的婚姻

婚姻這東西,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以前的母系社會是群婚的,孩子生下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這個“不知其父”,不僅僅是說因為群婚分不清誰是孩子的父親,另一層意思是說,甚至在有的母系社會,大家並不知道生孩子這事兒和男人有什麼關係。

晚至20世紀,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去美拉尼西亞群島考察,跟那兒的土著說女人得和男人做愛才能生孩子,把他們笑壞了。馬林諾夫斯基就一遍一遍地解釋,跟祥林嫂似的。土著民看他實在是可憐,就退了一步,說“你們白種女人可能是有缺陷,沒男人就不能生孩子。我們的女人不一樣。她們在有霧氣的早晨去海里洗澡,就能懷孕”。

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會,財產是跟著媽媽和孩子走的。男子成年後,腰上圍塊布,就離開氏族去外面找女人了。這很像現在的男人離婚後淨身出戶,只能帶走自己的內褲。

而到了父系社會,財產是子女從父親那裡繼承。這個規則導致了一個很嚴重的副作用。就是一個孩子生下來,誰是媽媽這個不會弄錯,但是要弄清誰是爸爸,卻必須要實行專偶制。也就是,男人必須把女人從頭到腳、從出生到死亡,整個管起來。

這樣的一個制度,給女性帶來了無盡的屈辱和苦難,把男人自己也折騰得夠嗆。因為,在把女人視為一種必須進行排他性獨佔的資源之後,婚姻不僅僅意味著男人對女人的統治,同時也意味著一部分男人對另一部分男人的統治。壓迫、奴役和戰爭,也就隨之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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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制的產生,是文明進程中必然的一環嗎?

大多數人同意這個觀點。比如弗洛伊德就說,父權制文明的特點,就是對性慾實施普遍的壓抑。那麼,性慾被壓抑之後,就像高壓鍋一樣,得有個減壓閥。這個減壓閥就是拼命賺錢、唱歌、畫畫之類的事情,於是有了高度繁榮和複雜的人類文明。弗洛伊德管這個從減壓閥往外滋滋冒氣的過程,叫昇華。

但是也有人,尤其是女權主義學者,認為,對性的壓抑並不一定是文明的必要條件。他們舉的例子是克里特島。說這個母系文明比同時期的希臘大陸上的邁錫尼父系文明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之所以沒留下來,是因為被男人破壞了。

這就好比當年翠花在村頭開了個小賣店,生意挺好的。結果二柱子來把小賣部霸佔,改飯店了。現在,二柱子的飯店生意興隆是不假。但是你說如果讓翠花繼續開小賣店的話她肯定掙不到這麼多錢,這個說法也是難以服人。

所以,美國著名人類學家理安·艾斯勒就把父權制稱為人類文明進程中“骨碌碌滾到路邊的一次意外”。

那麼,生孩子需要男人女人性交,這個事兒是怎麼被發現的呢?現在主流的說法是,大概公元前8000年左右,父親的角色最先被遊牧民族發現。遊牧嘛,地廣人稀的,很少的人,領著很多的羊到處跑,一跑就是大半年。這就產生了男女單獨相處的機會。

於是,男人們知道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沒有男人,女人生不了孩子;第二件事是,只有我一個男人守在身邊的話,那這個女人生下來的孩子100%是我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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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懷疑母系社會這個階段是否真的存在過。我覺得這個懷疑很可笑。你只需要想一想這個問題:“父親”這個概念並不是一開始就被發現的。那麼,在此之前的人類社會,不是母系又能是什麼?

只要細心觀察,你會發現不少“母系社會並不存在”這一類的斷言。這樣的學問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他們只是改變了一個詞的定義,然後就聲稱他們搞出大事情來了,得出顛覆性的結論了。

這像什麼呢?這就好比正在舉辦奧林匹克100米賽跑。哎!我們村開飯店的那個二柱子跑進來了,在人家八條賽道旁邊用語義學的煤渣鋪了一條小道,在上面煞有介事地跑來跑去,然後聲稱自己得了冠軍。說實話,這真是讓人厭煩。

父親的身份被發現之後,對於一個男人來說,要想得到屬於自己的孩子,第一步就是得買個媳婦,就像你想吃雞蛋得先買只母雞一樣。那買不起媳婦,怎麼辦呢?買不起,那就還是老辦法,只能偷和搶了唄。

偷就是不給彩禮,直接把人家女兒拐跑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私奔。為了解決偷的問題,阿伯特的書裡舉了這麼個例子,說法國政府1557年頒佈法律,規定男性必須年滿30,女性年滿25,才能結婚。

今天咱們覺得男的30歲女的25結婚沒啥,但那時候人的壽命短,超過3/4的人,活到30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這麼折算下來,那時候的30歲相當於現在的55歲。那這個結婚年齡的標準顯然制訂得太高了。

沒到歲數就想結婚怎麼辦呢?那就必須家長同意。如果未經家長同意,兩個人偷偷結婚的話,這屬於重罪,家長可以剝奪繼承權。法庭甚至可以判到死刑。法國政府其實是用這個辦法,解決私奔,也就是偷的問題。

除了偷,另一個辦法就是搶。搶曾經很主流,是獲得女人的主要方式之一。

今天還有很多風俗遺蹟能夠證明這一點。比如漢字結婚的“婚”,就是女字邊加個黃昏的昏,意思是天黑了好動手;為了不讓新娘子認識回家的路,就要把她臉蒙上,這就是蓋頭和麵紗的由來;搶來的女人直接扛回家,這個不妥當。萬一新娘子跑回去,領著小舅子打上門來呢?所以得先找個地方把新娘子藏起來,生米煮成熟飯再領回家。這就是度蜜月。

另外,100多斤個大活人,扛起來就跑,還沒跑出姑娘家菜地呢就得讓小舅子們追上,這麼著就得找幫手。那兄弟們幫你搶了個媳婦回來,憑啥就歸你,我們都沒份兒呢?所以,古羅馬那會兒,新郎的兄弟朋友,在婚禮上還真是要輪流和新娘子睡一覺,然後,這媳婦才真的歸你了。

那你把我媳婦睡了,這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還咋做朋友呢?所以古代巴比倫人想出個折衷的辦法,就是把新媳婦送到神廟去,讓她跟過路的外鄉人先睡一次,然後捐錢給神廟。這麼著,這個外鄉人就算咱兄弟們的代表了。你看,以前的伴郎還是挺不一樣的,不像現在,胸口別一朵塑料花,光替新郎官喝酒了。

前面說的這些,是男人聊婚姻史的基本內容,也是傳統的男性視角的研究主要關注的內容。那就是動物世界、就是買賣。男人對婚姻制度的解讀是直奔主題的。這個主題,就是確保男性得到靠得住的血緣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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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視角中的婚姻

阿伯特作為一個女性作家,她對婚姻史的視角就不太一樣。在書中,她說的兩個細節,讓我一下子就意識到,婚姻裡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東西,作為一個男人,我以前從來沒想到過。

她說的第一個細節,是1851年《紐約論壇報》上有篇文章,計算出美國當時一個四口之家,每週用在食品上的預算是4.26美元。那麼,如果一個賢惠的妻子去批發市場買菜,然後把批發來的食物進行醃製和乾燥的話,全家人食物上的開銷就能節省下10%-50%。

這讓我想起我小時候,我媽媽每年冬天都要買幾百斤大白菜漬酸菜,買幾百斤蘿蔔醃鹹菜。在那個普遍貧窮和匱乏的年代,每家的媽媽都在做同樣的事情,在錢少得可憐的前提下,想盡辦法為孩子們提供更多的食物。

阿伯特說的第二個細節是,1886年,北卡羅萊納的主婦們,其他家務活都不說了,僅僅是從公用水龍頭往家提水這一件事兒,一年累計一下,每個家庭主婦需要步行148英里,提水36噸。我給你換算一下,就是每天,需要提著滿滿一桶咱們現在飲水機上用的那種桶裝水,走3.5公里。

所以,同樣是談論婚姻,女性的角度就不太一樣。

對男人來說,婚姻就是財產、性和孩子。但是對於女性來說,婚姻首先是一種生活方式,是每天一睜眼就沒法歇上一口氣的家務活。生爐子做早飯、揉麵團做麵包、給孩子穿衣服洗臉、疊被子、打水、洗衣服、掃地、收拾家、倒全家人的便盆、縫縫補補……還要趕在丈夫到家之前做一頓豐盛的晚餐。

萬一這一天丈夫在工廠裡過得不開心,被工頭罵了,臭個臉子回到家,你還要忍耐,要壓抑住自己的情緒,像哄孩子一樣把男人哄高興了。如果你也耍脾氣,那孩子就要捱揍,弄不好你自己也會捱揍。

看阿伯特這個女作家聊婚姻,就像聽她嘮家常。湯湯水水的,充滿了日常生活的生動細節。除了法律、習俗、宗教和財產,阿伯特還用了大量篇幅談到了男女不平等、家務活、避孕等等其他方面。特別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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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代社會,對於男性而言,

婚姻意味著穩定,意味傳宗接代,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對於女性而言,婚姻好像象徵著愛情和幸福。

我們總是說要在正確的年齡做正確的事情,

可是什麼是正確的事情卻是由社會決定的。

30歲沒結婚,但過得快樂也是一種成功。

35歲之後再成新家也完全可以。

但凡事都有它自己的節奏,他們有他們的節奏,你有你自己的。

生活的美好之處在於不確定,

生活的殘酷之處也在於不確定。

不確定會讓我們有所期待,

不確定也會讓我們心懷焦慮。

Anyway,

just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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