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里劳动者向股东身份转换中公司如何规避风险?

GTV滕林季


股权激励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做好了可以激励员工,引入优秀人才,做不好,让公司成为一盘散沙,分崩离析

对公司而言,想做好股权激励要从“名 权 利”三个维度来设计整套模式

从发展角度来说分:短期激励、中期激励、长期激励

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方案包含三个方面:组织绩效、股权分配、身份荣誉

组织绩效是通过薪酬奖励等解决的是企业短期和中期的激励问题

股权激励是分红和股份增值解决员工中长期激励问题

身份荣耀是解决员工精神层次的归属感,荣誉感,以及满足感

所以在整个机制当中,如何让员工有参与感,归属感,满足感,并以公司为荣,最大限度激励员工,非常关键

对于公司而言,要关注的几个点:

1、企业估值问题,如何根据员工购买能力对员工打折,保证企业实现内部融资的情况下,还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员工进入门槛、考核标准、退出机制的制定,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3、企业老板如何收拢控制权,保证创始人主导控股地位

4、如何保证股权分配机制的合理性,避免大家产生纠纷

5、如何保证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的科学性,能保证正向激励的效果


我不是李教父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劳动者对公司而言拥有双重身份,即劳动关系和公司股东关系。劳动关系和股东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护,股东关系受《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保护。

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一般企业会和劳动者签订《承诺函》,企业在设置相关限制条款时,应当准确措辞,明确关键条款,比如条款的性质、范围、适用时限、回购时的定价方式和限制收益数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企业要积极履行告知义务。

同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其核心是股权激励转化利益性质界定的问题,即该利益是否与薪酬相关。股权激励有不同的形式,实践中主要有权益结算类和现金结算类这两种模式。权益结算类包括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拥有实际股票,有表决权,此类激励对象已具备显著的股东身份,如此类股权纠纷应归入公司法调整;现金结算类包括股权增值权、虚拟股权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激励方式产生利益为相关薪酬,此类股权纠纷应受劳动法调整。

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当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指导,防控法律风险,以充分发挥股权激励方案的作用。


朋信国资律师


公司内部股权问题纷繁复杂,任何一点处理不好,对企业来说都有可能成为致命的打击,所以企业家在推行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一定要全面思考可能遇到的风险。

一、股权激励应该做加法越分越多,避免做减法越分越少;

定来源,即增发的股份从哪里来,有两种方式:做减法和做加法。

做减法,是将原有的100%股份逐步释放出去。做减法的激励方式,等于把原有股份当作一个固定的存量,然后不断向外分发,其结果自然是原有的存量越来越少,会使公司越做死得越快。

做加法,是将原有股份虚拟成100股,如果要给激励对象股权,那么就在原有100股的基础上增加股数。例如,如果要给CEO5股,那么就在100股的基础上加上5股,总股数变成105股。以此类推。

二、进入要有考核,退出要有机制;

对即将成为你股东的员工要有考核,比如员工的六星标准,退出更要有机制,什么情况下必须退出,以什么价格退出,股份怎么回购,提前约定,并形成有效的协议文本,避免事后扯皮现象;

三、解决分公平的问题;

古语云:人不患贫而患不均!涉及到人就会有感情的存在,即使你再公平,员工会认为不公平。所以做股权激励要对岗不对人,海氏岗位评估法彻底解决分公平的问题,对每个岗位进行岗位价值评估,科学的算出每一个岗位应有的激励额度;

四、股权分出去,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做股权激励就会涉及到如何来分一分的问题,如何保证股权分出去,公司永远不出问题,所以顶层设计的控制权更为重要,包括我们通常熟悉的一些优秀企业,曾经都因为股权受过伤,雷士照明、真功夫、土豆网、赶集网、国美电器、永乐电器,避免这些股权的误区和死穴,保证你公司股权分出去,公司永远属于你;


慧眼识君1029


简单总结就是三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1、经营决策风险:员工如以自然人身份持股,在后续股份管理上会不好控制,现在常见的是让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决策权仍集中在原股东身上

2、入股后不作为风险:在协议明确约定清楚,实施长期动态优化,导向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员工

3、入股后法律纠纷:在选人上一定程度上排除与公司价值观不一致的员工,在后续的法律文本上明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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