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开展服务“三农”专项监督 营造春耕良好法治环境

为确保春耕春种稳定有序开展,保障全区春耕春种生产安全,3月25日上午,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联合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全区部分农资商店进行抽查,拉开了区检察院服务“三农”保护公共利益专项监督行动的序幕。


检察官与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双丰农资”和“丰灰农资”两家销售门店,向店主了解种子和农药的销售情况,重点查看“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台账。


【辽中】开展服务“三农”专项监督 营造春耕良好法治环境


“因为是限制使用类农药,我们店铺售卖的农药面向的是正规有资质的企业客户,一般不向个人出售。我们进货登记备案,设立专柜销售,购买限制使用农药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种植证明,根据需要购买,登记台账,而且这类农药平时也都是专区专库贮存。”店铺老板对检察官如是说。


【辽中】开展服务“三农”专项监督 营造春耕良好法治环境

随后,检察官与农村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养前村一家大棚,进入棚内仔细了解农药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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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服务“三农”专项监督行动在全区进一步铺开。围绕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的情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对检察监督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快速有效解决,助力“三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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