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科學》袁月等:財政分權與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研究

《財政科學》袁月等:財政分權與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研究

標題:財政分權與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研究

單位:山東財經大學

刊期:《財政科學》2020年第2期


內容提要

本文利用DEA方法對我國2010-2017年30個省份的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進行測度,並通過Tobit迴歸分析檢驗其相關因素。結果表明:我國政府社會保障投入力度以及資金利用效率整體偏低,且在地區之間存在明顯差異;同時,我國財政分權、經濟增長率對社會保障支出效率具有正向影響,而老齡化人口、貧困人口對其產生負向影響。基於上述結果,得出要提高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重新劃分各級政府間財權與事權支出責任,針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制定有效政策等結論、啟示。


關鍵詞:

DEATobit 社會保障 財政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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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科學》袁月等:財政分權與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研究

精彩內容摘編


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財政分權體制下的地方政府社會保障支出

財政分權是指中央政府為提高其對經濟增長進程的影響而將部分財政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根據Bird(1986)的觀點,有效給予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權能夠更好地刺激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增長;Oates(1993)認為,財政分權通過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進而極大地促進地方政府對社會福利的影響。地方政府是相對於中央政府而言的,即除中央政府之外的其他各級政府,隨著我國地方財政支出規模日益增大,地方政府也承擔著日益重要的責任,自從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以來,財政分權制度框架在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已大體形成,但其財權和事權並未隨調整而統一與匹配,導致中央政府不願意完全下放財權而過度下放事權,基層地方政府承擔了過多的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的供給。

目前為止,我國社會保障除繼續保持濟貧和防貧功能之外,因保障的對象、範圍、內容的迅速擴大,致使其逐步步入全方位保障時代,在推動經濟、支撐政治、穩定社會等方面獲有顯著成效。然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仍面臨財政補助低、群眾社保需求強等挑戰,亟待探尋我國社會保障發展的合適路徑。傅勇(2007)已給出,我國財政分權是影響地方政府財政行為最重要的體制因素之一,因此適當提高財政分權水平、明確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收支責任有助於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從而促進社會保障資金投入使用率。在上述理論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以下研究假設: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況下,財政分權體制對我國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有正向影響。


結 論


本文立足財政分權體制下的地方財政社保支出效率,討論了財政支出、收入分權和財政自主度及其他相關變量對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的影響,並得出如下結論。

首先,無論是理論分析還是實證研究結果都證實了財政分權度對地方政府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具有促進作用,說明雖然目前的財政分權仍存在許多缺陷,但提高地方政府財政分權度可以有效增大各地區財政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規模,有利於社保資金使用率的提高,驗證了前文所提研究假設;經濟增長率和東部地區發展狀況對地方政府社保支出效率也具有促進作用,說明我國應改善和提高技術水平以支持推動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帶動社會保障支出效率的不斷提高;老齡化人口和貧困人口對地方財政社保效率具有阻礙作用,而我國正處於老齡人口加速上升階段以及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應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關注和充分重視。

其次,由於我國各地區財政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存在一定差異,對於目前我國社保效率偏低且地區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一方面,中央應加大對地方的專項轉移力度,尤其增大對中西部的財力支持,以確保我國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及社保水平均衡穩步提高。另一方面,協調地區間經濟發展速度,有效推動中西部經濟水平提高,以增加這些地區財政收入,從而對社會保障水平產生更大的促進作用。

此外,從我國目前的國情來看,中央與地方財政集權和分權程度仍存在不平衡狀況,我國應重新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間財權與事權支出責任,同時提高地方政府財權,開徵社會保障稅並劃歸地方所有,保證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財力來進一步提高財政保障支出,將基本的帶有普惠性質的社保支出收歸中央負責,以實現全國範圍統籌;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財政自主度,便於地方政府結合各自轄區內實際情況,靈活高效開展社會保障工作,提高社會保障投入產出效率;針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確立有效政策,使退休年齡按實際情況合理推遲,以緩解各級地方政府社保支出壓力,加快建立公共養老機構,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努力減少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


全文刊載《財政科學》2020年第2期,歡迎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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