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高管劳务报酬个税高达45% 用这两个思路解决税负降至4%

很多企业都面临着高管、技术骨干工资薪酬比较高,业务人员销售提成比较高的情况,如果按章纳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会很重,继而影响员工个人的实际收入降低,可能会带来优秀员工的流失。但又没有很好的办法进行解决,只有通过老板借款或隐瞒收入利用个人卡收款后私下发放这部分超额薪酬和提成,不仅这部分超额工资无法正常列入成本抵减企业所得税,还埋下了两个风险点:

股东、高管劳务报酬个税高达45% 用这两个思路解决税负降至4%

合理避税

1.借款越借越多,往来款项又成为税收风险。

2.个人卡收款隐瞒收入,在银行监管越来越严的情况下,很容易因为个人卡的原因引发税务风险。(这里主要讲述个税过高的问题,以上两个风险点的问题这里我就不进行阐述了)。

有的企业也利用了一些筹划方法,例如:临界点节税、工资福利划分等方法。这些方法是有一定效果的,属于传统方法,但局限性在于,对于收入偏高的员工,起的作用就很有限了。

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比较实用的一种方法,我们称之为“劳动关系转变为业务关系”。

简单概括为下面两种方式:

1、高收入者成立个独,进行业务分包

由这部分高收入员工个人或委托代理人成立XX服务中心,该企业为非法人制的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成立在税收优惠区,该企业为非法人制没有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一般服务业可以核定为3.5%,由该服务中心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例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相关服务),公司将市场推广、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升级等业务外包给该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正常提供服务并开具发票给公司(如果是专票,公司可以正常抵扣的),公司合规的支付服务费,服务中心缴纳3.5%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后,税后收入属于合法收入就可以进行自由再分配了。

案例分析:

某企业高管李先生,年薪200万元,其中,年专项扣除金额为4万元,年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6万元,则李先生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200万-6万-4万-6万)*45%-18.1920≈64.6万,税收压力大!

如果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用人单位商量,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成咨询服务费等,以公司对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务。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了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10%。

那么,李先生需要缴纳税款如下:

增值税:200万/(1+3%)*3%≈5.8万

附加税:5.8万*10%=0.58万

个税:200万/(1+3%)*10%*20%-1.05≈2.8万

纳税总额约为9.18万

节税50余万,节税比例高达90%

2、 由高收入员工个人或委托代理人成立咨询类个体工商户

(可以1个人也可以2.3个人成立一个,主要是衡量超额工资部分一年金额有多大)。

需要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经营所得税进行核定,由该个体工商户为公司提供服务(例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相关服务)并开具普通发票,公司合规的支付服务费。

每季度开票额不超过30万,该个体工商户是免增值税的,只需要承担缴纳核定的个税(核定标准以当地税务机关为准,在操作前请咨询当地税务局,一般情况只要可以核定,税率都不高,很多地方是在1%-1.5%的范围)后,该个体工商户的税后收入就可以进行再分配了。

最后提醒:亲爱的财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合理避税,守法经营,杜绝预警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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