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社保費、免徵增值稅......助力企業,福建這樣做

減免社保費、免徵增值稅......助力企業,福建這樣做

今天上午,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第十七場新聞發佈會召開。會上,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的財稅(費)政策等情況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社保減免政策落實情況如何?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會不會影響參保職工權益和社保待遇發放?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關於這些問題,會上相關部門做出了回應——

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已落實超17億

截至3月25日,全省共確定大型企業及其分支機構3819戶,中小微型企業(含有僱工個體工商戶)約64.96萬戶,已落實社保費抵減及退費超17.01億元。

根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我省實施了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頂格落實減免政策,最大範圍、最大幅度、最長期限來減輕我省企業繳費負擔。

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2月至4月,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另外,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還允許其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減免社保費不影響參保職工權益

此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的是企業單位繳費部分,重點是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職工個人權益不會因此受影響。

便民辦稅 “非接觸式”更高效

據統計,2月1日至3月30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電子稅務局實現網上辦稅超279.1萬人次、辦理涉稅事項超279.5萬筆,網上申報率平均達98.93%;

通過電子稅務局郵寄發票9.63萬戶次、通過自助終端自取申領和代開發票17.53萬戶次、通過預約辦稅達6.56萬人次。

已辦理出口退稅146.28億元

截至3月31日,全省稅務部門已辦理出口退稅146.28億元,退稅辦理速度在去年平均7.36個工作日的基礎上再提速至平均7個工作日內。

各級財政累計下達疫情防控資金46.28億元

截至3月30日,全省各級財政累計下達疫情防控資金46.28億元,其中省級財政累計下達21.22億元。

為持續保障防控需要,我省加強資金籌集調度,支持落實嚴防境外輸入等重點任務的經費保障;

按照中央明確的口徑和範圍,及時結算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並加強對市縣和部門的培訓,做到政策執行不打折、不變形、不走樣;

積極做好援外醫療和防護物質購置和援鄂醫療隊回閩集中隔離修整經費保障等。

小規模納稅人疫情後首次申報 這些優惠政策注意了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稅銷售收入,從3%徵收率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另外,還對以下幾種情形免徵增值稅:

一是納稅人在疫情期間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的收入;


二是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的收入;


三是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

32億元“減負禮包” 助力企業“輕裝上陣”

截至3月13日,全省各設區市均出臺了貫徹落實政策。其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除莆田市降至5%外,其餘地市降至4%;生育保險費率除廈門市外,其餘降至0.35%;減徵期限除南平市減徵3個月外,其餘減徵期為5個月。

預計全省企業單位可減輕繳費負擔32億元。

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在減徵繳費的基礎上疊加緩繳政策,可向當地醫保部門(廈門市由稅務部門)申請緩繳,緩繳期限不超過疫情解除後3個月。緩繳期間不影響參保職工醫保待遇,暫不劃撥個人賬戶,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截至3月20日,全省已有7081家中小企業提出緩繳申請,緩繳金額9462萬元。

對企業單位已經繳交的2月份保費,由當地醫保經辦部門,廈門市由稅務部門直接發起批量退回減徵部分的保費,企業單位無需提交申請及報送相關資料。目前全省已批量退回企業單位繳費60566萬元,惠及292874家企業。

為保障職工權益,在減徵緩繳期間,企業單位繼續做好職工醫保繳費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義務,醫保部門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參保職工醫保待遇不降低,個人權益不受影響,緩繳企業參保職工的個人賬戶待企業補繳後一次性補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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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社保费、免征增值税......助力企业,福建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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