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境外入(返)石人員一律集中隔離14天,費用自理

石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41號)

為切實防範新冠肺炎外來輸入性風險,進一步做好境外入(返)石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是境外入(返)石人員必須到市人民醫院開展新冠肺炎病毒三項檢測(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肺部CT、血常規)。

二、對所有境外入(返)石人員實施申報管理,實行“點對點”統一接送至市人民醫院進行三項檢測,排除新冠肺炎後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費用自理。入(返)石前已在境內隔離14天,且提供縣級以上疾控部門證明、在市人民醫院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進行14天居家醫學觀察。診斷為新冠肺炎的,到市定點醫院隔離治療,費用自理。

三、境外入(返)石人員不按規定申報,或隱瞞旅居史、接觸史等情況的,經查實後,一律集中隔離14天,費用自理,納入誠信管理;感染新冠肺炎導致疫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廣大市民如發現可能違反疫情管理規定的境外入(返)石人員,鼓勵積極向所屬鄉鎮辦區防控指揮部、公安機關舉報,對查實的首位舉報人,給予獎勵2000元。

舉報電話:0716—7817268(石首市防控指揮部)

0716—7819585(石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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