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醫院動手術後不到十小時內死亡,醫院該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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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太寬泛了,我們仍然首先需要細化。從題目看上去,應當是一位患者視角的提問,但是卻並沒有把自己的問題和處境說明白。



宮外孕破裂大出血,絞窄性(缺血壞死性)腸梗阻,急性化膿性膽管炎,急性消化道穿孔,消化道大出血,主動脈夾層破裂出血這些疾病,都是幾個小時內可能出現病情急轉直下的。


患者很有可能走進醫院的時候還能正常對答,但是2,3個小時候很可能出現失血性休克,感染中毒性休克等情況,出現循環呼吸系統不穩定,意識喪失等症狀。這個時候的手術,是用來救命的!


用一句醫生常常自己唸叨的話來說,就是:


患者做手術是找死,不做手術是等死啊!


做手術還有一線生機,這個時候所有的麻醉科,外科,包括重症監護室的大夫都會直接頂上去,沒有時間做術前的準備工作,也更沒有時間做術前的相關檢查,患者手術前有沒有正在發作的腦梗塞,下肢血栓,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這是我們沒有機會去了解的事情。


但是每晚一分鐘上手術檯,患者的生命就多流失了一分。


越是快速進行的醫療流程,越有可能出錯,這一點在醫療內部也有共識。甚至醫務管理者也認可在搶救過程當中是可以執行口頭醫囑的,也就是口頭說注射腎上腺素,護士再核對之後就可以給藥。


這些流程都是為了儘快讓患者獲得最及時的治療,如果都是為了明哲保身,為了讓你告醫院的時候留下證據,那麼我相信沒有醫生會選擇救治患者,丟掉自己的飯碗。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醫生晚上不睡覺去給患者做手術,手術後患者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正常的反應一定是悲痛,因為可能前一天家人還在思考去哪裡旅遊,這一天就陰陽兩隔。所以家屬有些情緒,作為醫生是可以理解的。醫生也一定會對你做出解釋,如果你對流程的確存在質疑,可以走相關的調節和訴訟程序即可。


2. 患者進行常規手術,手術後患者意外身亡


這個在醫療系統裡面我們也時有聽說,而且我們的第一反應也是,因為什麼?


什麼原因出現的患者死亡,這件事情很重要。因為手術後的患者死亡,一般情況下都有相對明確和直接的病因,例如手術造成的出血,損傷,嚴重的感染等等。還有一些少見的情況,但是一個醫生一輩子總會出現幾回。


比如肺栓塞,下肢靜脈的血栓脫落之後堵塞肺動脈出現的急性呼吸衰竭,死亡率極高。又或者是腦梗塞和心肌梗塞,這個在大手術前後,患者緊張、激動誘因之下也很有可能發生,在外科情況還不穩定的時候,給予抗凝治療有的時候會加重出血,不給抗凝治療又會加重心肌缺血的程度。


還有更加少見的情況我也見過,患者手術之後出現不明原因的呼吸衰竭,最後在屍檢當中發現是一種極其少見的特發性肺間質纖維化,是和患者既往的自身免疫疾病相關的併發症。


所以如果一旦出現,我也理解家屬的想法。希望把事情弄個明白,如果是患者本身的問題,那麼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撫慰家屬上,但如果有醫療的過失或者醫療事故的可能性,可以提出封存病例的申請,之後走相關訴訟程序。醫生也一般會積極配合取證,但是一切要和諧第一。


篡改病歷;

拒絕配合患者取證;

故意隱瞞醫療細節;

醫療過失;


但是這個時候,家屬的辱罵、毆打醫務人員的行為,一定是錯誤的。我國的法制越來越健全,既往的“要致富,做手術,做完手術告大夫”的畸形事件已經很少發生了,所以醫患雙方都要藉助法律武器,平等對話,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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