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盤州院發揮檢察職能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3月30日,盤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一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幫助企業快速復工復產,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於2020年3月17日1時許駕駛一輛長安微型車到盤州市紅果街道打牛廠煤礦的庫房後,分三次將打牛廠煤礦使用中的20根液壓支柱盜走。案發後,盤州院不停不等不拖,加快辦案節奏,提高辦案效率,及時派員開展提前介入工作,從證據固定、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偵查取證建議,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公安機關及時將追回的液壓支柱發還企業,最大限度減少辦案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與此同時,盤州院組織開展電話回訪,瞭解企業法治需求,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幫助企業快速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盤州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統籌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安排,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保護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犯罪,通過提前介入、快捕快訴等工作,全力幫助企業搶時間、補損失;通過辦案中大力宣傳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實現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兩手抓、兩不誤”。

文字: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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