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河池市城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覃有山違規收受購物卡、名貴特產等問題。

2014年至2019年,覃有山多次違規收受金融機構贈送的節日購物卡共計10.8萬元;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旅遊安排和代為支付0.41萬元生活用品費用;違規收受他人贈送的名貴紅酒、五糧液、燕窩等名貴特產以及總價值1.1萬元品牌手機2部,並多次違規因私使用管理服務對象轎車。覃有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覃有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正科級幹部盧黎江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1年至2018年期間,盧黎江在任環江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書記、局長期間,多次收受監管對象節日禮金共計5.4萬元。2019年9月,盧黎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3.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黃金鎮財政所所長鄧小松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問題。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鄧小松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累計金額5534.6元。2019年12月,鄧小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4.東蘭縣五金糖業菸酒聯合公司違規使用公款支付職工應繳養老保險問題。

2019年1月,東蘭縣五金糖業菸酒聯合公司違規使用公款繳納公司職工2018年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共計376867.2元。2019年12月,該公司經理韋忠金、副經理兼財會科長黃忠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支部書記陳海元、工會主席黃遠香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款項。(河池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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