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按中止鍵,韶能股份“無實控人”局面難終結

“本場拍賣已中止!雙方達成和解協議”。3月24日,隨著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上韶能股份(

證券代碼:000601.SZ)的股票拍賣頁面出現上述提示,宣告備受矚目的“寶能系”入主韶能股份願望落空。

這場前期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戛然而止”的股權拍賣因何而起?姚振華所掌控的“寶能系”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股權拍賣戛然而止

根據廣東韶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韶能股份)官網信息顯示,這家成立於1993年6月,1996年8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的企業,以能源、生態植物纖維製品、精密(智能)製造投資開發與經營為主營業務。


司法拍賣按中止鍵,韶能股份“無實控人”局面難終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為10.81億股。第一大股東為“寶能系”的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人壽”),持股比例19.95%;第二大股東為韶關市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關工業資產”),持股比例14.43%。

不過,韶能股份官網未顯示的第三大股東乃是持有8328萬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7.71%的深圳日昇創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昇創沅”),該公司正是3月24日這場司法拍賣中的主角。

今年2月21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發佈公告,定於3月24日10時至3月25日10時對日昇創沅持有的76379302股(佔比91.72%)韶能股份股票進行公開拍賣。來自司法拍賣平臺的數據顯示,該筆股權起拍價4.59億元,評估價5.11億元。3月24日正式開拍前,有1人報名參拍,並吸引了超過68萬人次圍觀。

日昇創沅何以“淪落”至被司法拍賣所持有的韶能股份?韶能股份3月24日公告稱,原因在於日昇創沅身陷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乃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2017粵0304民初51870號】《民事調解書》的被執行人之一。

我們查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2019年5月28日公示的(2019)粵0304執異106號執行裁定書,注意到【2017粵0304民初51870號】《民事調解書》彼時已發生效力,且日昇創沅確認截至2018年4月16日,尚欠申請執行人龔某借款本金4500萬元整、自2017年11月19日起至實際履行日止的本金利息,以及向龔某支付律師費及擔保費43.6萬元。但該公司並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義務,龔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其實,因為該起案件,日昇創沅所持8328萬股韶能股份股票於2017年11月22日起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凍結,解凍日期為2020年11月21日。但法院於今年3月3日提前解除了司法輪候凍結,想來此舉就是為3月24日進行司法拍賣。

令人意外的是,拍賣於當日10時開始不久即告中止,競買記錄顯示為零。究其緣由,根據韶能股份當日公告,日昇創沅與所涉借款合同糾紛案的新債權人及申請執行人肖某(龔某與之簽署了《債權轉讓合同》)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故停止對日昇創沅所持韶能股份拍賣。

“寶能系”實控猜測落空

有投資者認為,日昇創沅之所以與新債權人達成和解,主要是不希望以被拍賣的形式放棄持有的韶能股份股權。尤其一旦手中股權被拍賣,“資本市場野蠻人”姚振華所掌控的“寶能系”很可能變成韶能股份事實上的實控人,顯示“姚老闆”對該企業前景看好,身為韶能股份第三大股東的日昇創沅更加不願意此時放棄股權。

投資者所言或許有點“浮想聯翩”,但姚振華掌控的“寶能系”,此番確實在入主韶能股份一事上落空,且讓我們看看此間“奧妙”何在。

首先,根據韶能股份2017年7月5日發佈的公告,截至當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依次為前海人壽、韶關工業資產、日昇創沅。“公司股權分散,任一股東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均無法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產生決定性影響,且上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一致行動協議或一致行動安排之行為和事實,公司不存在擁有控制權的股東……韶關市國資委已確認公司為國有參股企業,不再是國有控股企業。”由此,韶能股份的控股股東已從韶關工業資產變更為無控股股東,公司實控人從韶關市國資委變更為無實控人。

其次,儘管韶能股份官網顯示,其第一大股東是前海人壽,實際上官網未及時更新。根據3月2日韶能股份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通過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前海人壽將其持有韶能股份2.16億股普通股股份,轉讓給深圳華利通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利通”),後者已成為韶能股份第一大股東。

需要注意的是,前海人壽與華利通同在鉅盛華旗下。而鉅盛華的控股股東是實控人為姚振華的寶能集團。鑑於“寶能系”旗下華利通持有韶能股份總股本的19.95%,與作為韶能股份第二大股東的韶關工業資產14.43%的持股比例差距甚小,故市場此前普遍預期,以華利通為“代表”的“寶能系”與韶關工業資產都將參與3月24日進行的日昇創沅所持韶能股份競拍,以爭奪韶能股份的控股權,“終結”後者無實控人的局面。甚至有投資者認為,3月24日正式開拍前的那位報名參拍者,就是姚振華“本尊”。

但目前來看,隨著司法拍賣中止,“寶能系”藉此實控韶能股份的猜測,短期內恐怕難以達成,後者持股5%以上前三大股東排名未變,而其無實控人的狀態也仍將持續。

前海人壽“抽身”,迴歸保險本源?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本次司法拍賣前,姚振華將19.95%的股權從前海人壽轉讓給同由其控制的華利通,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在3月4日下發的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韶能股份就“在同一實際控制下的兩家公司之間轉讓你公司股份的具體原因及必要性”作出解釋。

對此,韶能股份回覆稱,雖屬同一實際控制人,但兩家公司為獨立經營的市場主體,有不同的經營發展模式與商業利益考量。其中,“前海人壽近年來持續深化業務轉型,聚焦價值、品質,服務實體經濟,堅決迴歸保險本源。本次交易完成後,能夠進一步優化前海人壽資產配置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資運營風險,有利於前海人壽整體發展需要。”

回溯以往,前海人壽在運用險資方面不乏“不良記錄”。典型如2017年2月,原保監會向前海人壽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都涉及違規運用保險資金行為。如根據原保監會當時政策,保險公司可以在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超過總資產30%後,將上限再放寬至40%,前提是超過30%後進一步增持的必須是藍籌股。但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壽在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超過總資產30%後,卻投資多隻非藍籌股。又如,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壽在某銀行辦理T+0結構性存款業務。再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壽以間接投資股權方式,認購深圳某產業基金企業(有限合夥)等多隻基金份額,相關基金管理人在註冊資本、管理資產等方面未達到原保監會對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資質要求。

拿投資韶能股份來說,前海人壽自2015年來一路加倉。2015年7月,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韶能股份540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首次達到舉牌線。8月3日至8月7日,前海人壽二度舉牌,買入韶能5404萬股,持股比例增至10%。8月12日至8月13日,其第三次度舉牌韶能股份,持股比例升至15%。

此番前海人壽從韶能股份“抽身”,希望誠如韶能股份所言,是為了“堅決迴歸保險本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事實上,保證保險資金合理、健康使用,不發生系統性風險,早就為監管部門高度關注。以險資舉牌為例,2014年至2016年,一些中小險企借萬能險資金,以二級市場競價參與舉牌,或快進快出牟取高額回報,或以高槓杆爭奪股權。為此,原保監會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連續下發《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3號:舉牌上市公司股票》、《關於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嚴治市場亂象。直到2019年1月,銀保監會再度鼓勵險企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健的投資優勢,加大險資財務性和戰略性投資,優化上市公司和民營上市公司;鼓勵險企使用長久期賬戶資金,增持優質上市公司股票和債券。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月3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有效發揮保險等產品的直接融資功能,培育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改善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

3月17日,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肖遠企稱,銀保監會將繼續鼓勵支持保險資金在合規前提下,增加價值投資。

3月2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再度明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深化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改革,在審慎監管的原則下,對償付能力充足率比較高、資產匹配狀況比較好的保險公司,允許其在現有權益投資30%上限的基礎上,適度提高投資比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