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没有特权,这些恶劣行为都会被处罚

这两天,有两起与外国人相关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其中一起,青岛崂山的几名外国人,在核酸检测时插队,扰乱秩序并出言不逊。另外一起,广州的一名外籍新冠患者,企图逃避隔离治疗,在医院殴打女护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外国人,违反了法律规定,一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外国人没有特权,这些恶劣行为都会被处罚


出言不逊,扰乱秩序

在青岛崂山的一个社区,大家都在排队进行核酸检测,由于现场人员较多,有人就插队了。

有几名外国人强行插队,在受到其他正常排队市民的谴责之后,其中一名外国人将一名居民手中的单据扔在地上,并叫嚣:“中国人出去。”让人更不舒服的是,排队的人说:“检测人员让给外国人个面子。”

这几名外国人的言语,涉嫌民族歧视,当然了,并没有严重到需要拘留的程度。但是,他们的插队行为,已经扰乱了医疗机构的秩序。

外国人没有特权,这些恶劣行为都会被处罚


逃避隔离,殴打护士

相对于在崂山插队的外国人来说,广州这个更狠,为了逃避隔离,直接殴打医院女护士。

在4月1日早上7点左右,女护士为其抽血检查,但该外籍人员不予理睬,还试图强行走出隔离病房,被护士阻拦后,将护士推倒在地殴打并咬伤脸部

护士的脖颈处、面部以及腰部有所损伤,属于轻微伤。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

该外国人违反防疫规定、殴打女护士,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故意伤害罪。

幸运的是,被害人只是轻微伤,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这名外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外国人没有特权,这些恶劣行为都会被处罚


外国人能否免除刑事责任?

原则上,外国人犯罪与中国人是一样的,但是,有一种人例外。《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如果这类人涉嫌犯罪,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层报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政府外事办公室,由公安部商请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办理。

外国人犯罪如何委托律师?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应当由其近亲属办理委托手续,但是,外国人的近亲属远在国外,需要经过一个公证、两个认证的程序才能办理委托,时间比较长,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加入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有权探访受监禁、羁押或拘禁的派遣国国民,并代聘其法律代表

以美国人为例,美国驻华使领馆的大使或者公使可以以使领馆的名义为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一般让使馆出具一份会见公函给律师,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最后,还是希望在中国的外籍人员能够遵守我国的法律。我们欢迎你们,但是,也请你们遵守我们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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