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效為王——桃江法院打造執行“最強大腦”

3月25日,桃江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值班人員發現一組外出執行人員遭遇協助執行人撕毀執行文書的突發狀況。通過執行指揮平臺調度,僅用十分鐘,三輛警車,十名執行人員從各執行現場趕往。在途中,執行幹警又通過平臺的即時會議功能,第一時間瞭解案情,部署行動,明確了人員分工。到達案發現場後,協助執行人被當場訓誡,在認識到錯誤後,當面道歉並履行了協助執行義務。

质效为王——桃江法院打造执行“最强大脑”

執行人員到達案發現場

“這次執行太震撼了,讓我見識了桃江法院執行的力度和速度!”申請執行人如是說。

在這場急速支援的背後,離不開執行“最強大腦”的打造。

质效为王——桃江法院打造执行“最强大脑”

執行指揮中心調度畫面

今年3月,為進一步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實解決執行難,桃江法院執行局決定向管理要質效,改變一直以來的“一案包到底”的辦案模式,強化執行指揮中心職能,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集約化管理,合理調配人員,做到繁案精執、簡案快執。

“強化執行指揮中心職能,必須要調集精兵強將!”桃江法院執行局政委張愛寶介紹,目前執行局共有24人,在這場人員的調整中,有一半人員被分到了執行指揮中心,另外一半人員組建了兩個小組,專攻繁案。遇到集中執行、突發案件時,指揮中心可充分發揮調度職能,集部署、人員安排、指揮於一體,在日常性工作中,指揮中心負責執行通知等文書材料的製作、送達、網絡查詢、傳統查詢等全部事務性工作,並建立相關工作臺賬,加強對案件節點、案款系統發放的監管。

“以前執行案件我們都要從送達開始做起,通過這次改革,我們已經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分離出來了,並有了初步的財產線索,可以下大力氣精辦繁案。”繁案組執行幹警羅黎明說道。

“打造執行“最強大腦”,核心目的是為了提高執行質效。”桃江法院執行局局長吳志群在這場改革中談到,“目前,我們由執行指揮中心制定一個科學的繁簡標準,將財產線索明確、能夠迅速執行到位的案件、保全案件、委託事項辦理全部交由執行指揮中心完成,簡案20天內執行完畢,保全案件、受託事項在5日內辦理完畢,確保快執快結。繁案則交由繁案組,強化案件質量把控。”

“以前執行查控人員來了一批又一批,每批次查的對象沒幾個,有時被查詢對象還有重合,現在有專人跟我們進行對接,一次查控一批次,效率極大的提高了。”某銀行的協助查詢工作人員楊某對調整後的執行查控方式高度讚揚。

作為益陽市率先實行執行案件繁簡分流的法院,目前執行指揮中心簡案辦理週期僅7.43天,保全案件執行週期僅1.66天。執行“最強大腦”的打造,改變的是執行質效,不變的是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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