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烈士墓纪念设施整改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烈士墓纪念设施整改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向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县辖区内烈士散墓纪念设施保护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烈士墓纪念设施整改

今年1月,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检查监督活动。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辖区内的烈士墓普遍存在年久失修、周边杂草丛生、灌木遮挡、被荒草荆棘淹没、碑文模糊不清、周边基础设施较差、道路不通、甚至没有英雄烈士的事迹简介等问题。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英雄烈士不能被遗忘,他们的荣誉和尊严应该受到保护,他们的事迹和精神应该被弘扬。英雄烈士为了国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今,坟塚墓碑等纪念设施长期无人修缮和管理,周边环境恶劣无人治理,侵害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英雄烈士的荣誉受法律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烈士墓纪念设施整改

因此,为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对辖区内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和维护,同时依法做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建立相关的保护和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

下一步,该院将联合相关单位对修缮完毕的烈士墓纪念设施进行跟踪回访,确认是否已经全面履职整改到位,为我县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营造了一个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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