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紅為什麼在汪恩甲單方面解除婚約後,還與汪恩甲同居並懷孕?

家有叮叮噹


民國作家蕭紅才華橫溢,她寫的《生死場》、《呼蘭河傳》等作品都被奉為經典。我在讀《呼蘭河傳》的時候真是一次次發自內心地為她的文筆和才情所傾倒。尤其是她描寫火燒雲的那一個片段,從我在小學課本是讀到時就驚歎不已,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可是這樣一代才女,人生卻非常坎坷,英年早逝,短短的一生中忍飢挨餓、貧病交加是常有的事。感情經歷也是異常悽慘,多次懷著前任的孩子開始和下一個男人交往,被家暴、被傷害、被拋棄。

她的幾段極其相似的感情和原生家庭有關,瞭解她童年經歷的人能夠理解她那種宿命般的選擇。可讓很多人難以理解的是,她與汪恩甲的同居。

最初她可是為了逃離和汪恩甲的婚約,徹底與家庭決裂的。為什麼後來又和他同居,在身懷六甲之後慘遭對方拋棄呢?也許有這3個方面的可能性。

01.蕭紅有著先進的思想,崇尚自由,她滿懷衝破傳統禮教束縛的勇氣,想要捍衛做人的尊嚴。也就是說,越是周圍人們看不慣、視為大逆不道的事情,她越要做。當時的女人,不是沒有做人的尊嚴、只能任人擺佈嗎?蕭紅偏不!她就不想跟身邊不被當人看的女孩一樣,聽從父母的安排去嫁人,她要主宰自己的人生,所以她要逃婚。

而等他私奔後又回來,大家覺得這樣的女人名譽掃地,一文不值,不應該再受男人的寵愛。而這時她卻偏偏選擇和汪恩甲在一起,就要做大家都認為她不應該做的事情。

02.她當時逃婚是為了反抗暴虐獨裁父親,為了反抗舊觀念舊思想的束縛,也就是說,她逃婚針對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是汪恩甲這個人,所以不排除,在後來和汪恩甲的接觸中,她發現自己並不排斥汪恩甲,因此開始交往這種可能。

03.不排除為了生計委曲求全的可能性,她當時逃婚私奔,和父親徹底決裂,後來經濟拮据,在北京待不下去又回到家鄉,可她那冷漠自私的父親是不可能再給她任何經濟支持的,所以她為了最基本的生存,不得不答應和汪恩甲同居,也未可知。

蕭紅的才情和膽識啊,其實放到今天也是很值得人稱道的,可她一生都沒能覺察和擺脫原生家庭的烙印,在對待戀情時過於輕率和飛蛾撲火的決絕,讓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陷入被傷害的深淵,透支了自己的才情和生命力,經歷悽慘,令人無限唏噓。#泛文化寫作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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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曉松曾在《曉松奇談(人文卷)》中寫到民國時代的“作女”。書裡提到的兩位作女,一位是陸小曼,另一位就是蕭紅。

後世看蕭紅,多讚歎她的才情,惋惜她的命運。

蕭紅一生不順遂。幼年喪母,抗婚被告,繼而未婚先孕,被困他鄉。

從平常角度來看,蕭紅就是一個隨波逐流的民國女子。雖然是進了學堂的新女性,雖然一直努力地掙脫牢籠。但是,在當時的社會大環境之下,沒有經濟來源,蕭紅又能走到哪裡去呢。

1931年1月,蕭紅因拒婚被軟禁在家中。

1931年2月,蕭紅離家出走去北平讀書,未婚夫汪恩甲追到北平。

1931年3月,兩人一起離開北平回哈爾濱。隨後,汪恩甲的哥哥汪大澄不滿蕭紅去北平讀書,代弟弟汪恩甲解除了與蕭紅的婚約。蕭紅到法院狀告汪大澄,汪恩甲這時站出來承認解除婚約是自己的主張,蕭紅輸掉官司。

1931年10月,蕭紅逃到哈爾濱。一個月後,汪恩甲追到哈爾濱。很快,蕭紅與汪恩甲同居。

從這個時間線可以看出來,蕭紅和汪恩甲兩個人一直沒有斷了聯繫。

再來說說汪恩甲。

據汪恩甲後人回憶,汪恩甲是近一米八的高個,長臉。文質彬彬,講究穿戴。蕭紅小姨梁靜芝晚年回憶汪恩甲時也形容汪恩甲說其“相貌堂堂”。

與蕭紅訂婚後,汪恩甲辭去了工作,考入白俄人辦的法政大學預科班。法政大學當時還沒有本科專業,直到1932年,才設立本科班。汪恩甲能直接考入預科班,說明他的俄語底子不錯。

逃到哈爾濱的蕭紅身無分文,唯一一個能夠幫助自己的人就是汪恩甲。雖然被汪恩甲曾單方面解除婚約讓蕭紅心有不甘,但是能夠千里迢迢追隨而來的誠意,足以讓蕭紅繳械投降。

應該說,汪恩甲是蕭紅的初戀。在蕭紅決定接受汪恩甲與之同居的時候,蕭紅並不曾想過汪恩甲會棄她而去。

那麼,高曉松為什麼會說蕭紅是民國時代的“作女”呢?

在高曉松看來,蕭紅是民國時代的左翼人士。左翼的人最大的特點就是不安分,而且蕭紅幾乎是左翼裡最能作的一個。

高曉松說,民國時代是一個無比風起雲湧的年代,每個人都在大時代中顛沛流離,就算你咬緊牙關,都不一定撐到最後,如果還能自己作死,那真是無可救藥了。

蕭紅在臨死前充滿怨恨地寫到:自己一生被侮辱,被歧視,被拋棄。

在那個時代,每個人的命運都是悲苦的,大量的人都是顛沛流離。蕭紅悲劇人生的背後,和她自身的性格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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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紅是民國“四大才女”之一,更是我最喜歡的女作家之一。蕭紅在文學方面是不可多得的“天之驕女”,但是在愛情和生活方面卻是慘淡經驗的“小丑”。蕭紅在愛情方面十分盲目,可以說不惜飲鴆止渴。

蕭紅在被她的第一個男人陸振舜拋棄之後,她的生活極度拮据,而這並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蕭紅從小缺少愛,她需要另一個人來填補這份缺失。這不僅讓我想到了豆瓣評分極高的一部日本電影《被拋棄的松子的一生》裡面那個被世人鄙棄的松子的一句話:“ 一個人是地獄,兩個人也是地獄,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好。”蕭紅正是這樣的一個人,她懼怕孤獨,逃避孤獨,最終孤獨還是沒放過他。

她的第二個男人,也就是汪恩甲。他在和蕭紅在一起之前就已經單方面和蕭紅解除了婚約了。但是蕭紅依舊和他同居了,並很快懷孕了。這個男人曾經給過蕭紅短暫的快樂和體面,但是最終還是因為現實的原因,在蕭紅懷孕期間離她而去。一個才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悲情遭遇?這主要和蕭紅性格缺陷有原因,蕭紅從小沒有得到太多的愛,她也不懂如何愛人,她對待每一場感情都極度草率,匆匆開始,又匆匆結束。並且可以很快地投入下一段感情。我們經常會說,蕭紅並不幸運,因為他的一生遇到了四個“渣男”,但我們也會想為什麼偏偏只有她遇到渣男,為什麼在蕭紅這裡渣男在別人哪裡卻是暖男。

一個人得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對一個女人而言婚姻和愛情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不能太過草率,不然卑微了的只有自己。像蕭紅這樣的才女都會在愛情裡犯錯,更何況我們普通人就更應該認真對待愛情,先學會愛自己,再去愛別人。





璞玉待琢


在蕭紅上小學期間,由父親包辦把她許配給呼蘭縣駐軍邦統汪廷蘭之子汪恩甲。

1926年蕭紅小學畢業,因父親阻撓、逼婚。

1930年秋,蕭紅初中畢業。她不顧家庭反對,在表哥陸舜振的幫助下到北平,進入女師附中讀書。因為沒有家庭的支持,不久生活陷入困頓中。

1931年1月,蕭紅寒假中離開北平返回呼蘭,被軟禁在家中。

同年2月底,蕭紅再次去北平,不久未婚夫汪恩甲追到北平,到3月中旬,蕭紅與未婚夫一起離開北平回哈爾濱。此時,汪恩甲的哥哥汪大澄不滿蕭紅去北平讀書,代弟弟解除了與蕭紅的婚約,引發蕭紅的不滿,蕭紅到法院狀告汪大澄。庭審中,汪恩甲顧及哥哥的聲譽,違心承認解除婚約是自己的主張,與哥哥無關。蕭紅輸掉了官司,回到呼蘭。

1931年10月,蕭紅從福昌號屯經阿城逃到哈爾濱。一個月後,在走投無路、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與汪恩甲一起到道外十六道街東興順旅館同居。半年後,蕭紅懷孕,臨產期近,由於汪恩甲沒有足夠的錢(欠下的錢相當於現在的5萬那樣)交給旅館,棄蕭紅而去。

蕭紅困居旅館,處境艱難,後遇蕭軍。

可見經濟不能獨立是什麼樣的後果,靠別人是靠不住的。蕭紅的一生沒有哪個男人是她能一生所依。





蕭紅去北京去求學,讀高中,陸禹舜是她的表哥,兩人關係不錯,但不是戀人。在經濟上蕭紅靠陸禹舜接濟,後來陸禹舜的家人不再給他錢了,這時汪恩甲來北京找蕭紅,蕭紅同意和汪回呼蘭,當時汪家不接納蕭紅,蕭紅家也把蕭紅推至門外,掐斷了蕭紅的供給。最後導致汪恩甲與蕭紅私奔同居,這些都是無奈之舉。

說蕭紅遇人不淑也對,她一生遇到汪恩甲,蕭軍,端木蕻良,也不能說是人渣,他們都是在不同的時間相遇的,當時有的是出於無奈,比如,汪恩甲,有的是出於愛,比如,蕭軍,對端木蕻良不完全是因為愛,而是因為受傷,蕭紅和蕭軍在一起六年,蕭軍的大男子主義的粗暴,讓蕭紅忍受不了,端木從中插足,最後導致和端木結合。客死他鄉主要是因為戰爭,庸醫誤診造成的。蕭紅從小就追求知識,求學,追求平等,主張婚姻自主,嚮往愛情,對愛情也夠專一,她一生就愛蕭軍,始終對蕭軍抱有希望,但總是讓她失望。因為環境不給她做主,因為命運不給她機會。因為戰爭她三十一歲客死香港,英年早逝。留下的《生死場》《呼蘭河傳》成為永恆。

誰也別在蕭紅的感情領域做文章,那個年代造就了蕭紅,蕭紅也不愧於那個年代。她能做到的,誰還能做到?在兵荒馬亂中留下的不朽,今天還說這些有啥用呢?不管怎樣,蕭紅有過愛情,有多少人對愛情這個奢侈品望而卻步呢?[鼾睡]





自由自在的老蘇


我是長之安兮,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認為蕭紅在汪恩甲單方面解除婚約後,還與汪同居並懷孕,是屬於形勢所迫,被逼無奈之舉,並不像一些人說的單純好騙又賤。

下面我來闡述一下我的觀點:

1、童年的後花園

蕭紅,1911年6月1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現哈爾濱市呼蘭區)一個封建地主家庭。乳名榮華,學名張秀環,後改為張乃瑩。1919年,生母姜玉蘭感染霍亂病故,父親張廷舉後續娶。

童年的蕭紅淘氣又可愛,祖父是他最親的人,祖父在後花園時,蕭紅總粘著他,祖父做什麼,她也依樣做什麼,卻總在搗亂,常常惹得祖父哈哈大笑,卻對寶貝孫女一點都不生氣。

祖父一早起來教她唸詩,一遍又一遍,直到會背為止,又給她講解詩意。蕭紅在牙牙學語中,念著:

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

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

蕭紅得到了祖父的無窮的寵愛,任性,頑皮恃寵而驕唄!如果放到現在,哪個家庭裡的獨生子女不是萬千寵愛啊!有些雙方父母家4個老人圍著打轉,爭一個小孩的寵呢。

蕭紅的父親不喜歡這個女兒,在他眼裡,她的活潑成了頑劣,他父親的性格與祖父完全相反,待人嚴厲、冷淡。不過,依我看,這並不能說明他不愛蕭紅,很大程度上或許是性格和表達方式的問題,就像中國傳統的父親形象一樣,深沉的愛表現在臉上卻是漠不關心。他父親晚年,還唸叨著女兒寫了一部《呼蘭河傳》。

可是童年的蕭紅怎麼可能理解?面對父親的冷漠,誰喜歡得起來?躲還來不及。

童年的後花園,是蕭紅唯一的精神寄託。因為那裡有她的最親愛的祖父。她也不喜歡祖母,因為祖母見她太頑皮,嚇唬她說要用針扎她。

2、離家出走去北平

1929年,蕭紅在哈爾濱東省特別區區立第一女子中學讀初中,祖父在這年去世了,蕭紅十分悲痛。她對家庭已沒有一點感情和留戀。

1930年,初中畢業的蕭紅,提出要去北平讀書,遭到家庭的強烈反對,父親在她小時給她訂了一門親,有婚約在,父親逼她這時結婚。未婚夫就是呼蘭縣駐軍邦統汪廷蘭之子一一汪恩甲。

面對父親的反對和逼婚,蕭紅倔強,不妥協

,她在表哥陸舜振的幫助下,一起出走北平,入北平大學女子師範學院附屬女子中學讀高中一年級,但陸舜振帶的錢很快所剩無幾了,失去經濟來源的他們生活陷入困頓,不久表哥被家人召回,蕭紅也於1931年1月寒假返回呼蘭河家中,隨即被軟禁在家。

平心而論,蕭紅想要去北平讀高中,想法沒有錯,她要求上進,繼續高一級學業,這就好比現在的學生,要讀大學一樣,但是蕭紅此時所處的時代是上世紀三十年代初,積貧積弱的中國,普通家庭的孩子肚子都沒辦法填飽,更談不上讀書了,她父親供她讀完初中,在當時來說也無可厚非了。

蕭紅受五四新文化思潮影響,她痛恨包辦婚姻,追求自由,與舊時代思想的父親發生了強烈的不可調和的矛盾衝突,最終離家出走去讀書,與家庭完全決裂。

我覺得蕭紅不顧家庭反對執意上北平這一行為,確實是任性,不計後果的,但這也是沒有一絲溫情的家庭給逼的,加上年輕氣盛、做事欠考慮,直接導致經濟來源的斷絕。

3、被迫與汪恩甲同居、懷孕

2月底,蕭紅又去北平,這時她的未婚夫汪恩甲追到北平。3月中旬,兩人一起離開北平回哈爾濱。一天,遇到汪恩甲的大哥汪大澄,汪大澄早就不滿蕭紅去北平,弟弟卻還在跟她攪和在一起,遂為弟弟單方面解除了與蕭紅的婚約。

蕭紅得知汪大澄所為,去法院告他,卻輸了官司。因為在法庭上,汪恩甲為了維護大哥的聲譽,不得不違心承認解除婚約是自己的主張。

汪恩甲在親情與蕭紅之間,選擇了前者,他應該是不捨得蕭紅的,要不然為何當初追到北平,但他又是軟弱的年輕人,無力也沒有勇氣為追求愛情,與家庭作對。

輸掉官司的張家臉面盡失,蕭紅在無限的惆悵與難言的苦澀中,回到呼蘭,張廷舉一家無顏面對鄰里親朋,不久搬到阿城縣(現哈爾濱市道外區民主鄉)福昌號屯,蕭紅被迫與外界隔絕。

1931年10月,蕭紅逃到哈爾濱。這個時候的她身無分文,落魄不堪,有人在大街上碰到她,完全沒有昔日風采,衣著單薄,邋遢寒酸。蕭紅舉目無親,到了如此田地,這個時候任何一根稻草都是救命的,牢牢抓緊才是。這般形勢所迫,被逼無奈,顯而易見。

這時汪恩甲又出現了,他當時的想法不太清楚,也無從知曉,但我想他還是念著她同情她的,畢竟未婚夫婦一場,感情還是應該有的,家門是進不了,於是帶蕭紅去道外十六道街的東興順旅館安頓下來。他們的同居生活開始了。

半年後,大家都知道,蕭紅懷孕,臨產期近,汪恩甲卻不辭而別,棄她而去。

……

4、結語

蕭紅少年時代就愛好文學,畫畫,她才華橫溢,儘管生活顛沛流離,卻筆耕不輟,於1935年在上海發表《生死場》,一舉成名,代表作《呼蘭河傳》,以家鄉呼蘭河為背景,描繪了童年時代家鄉的風土人情,她與祖父的後花園……

蕭紅被譽為“民國四大才女”之一,“20世紀30年代的文學洛神”。蕭紅的一生很短暫,只活了31歲,英年早逝,令人唏噓不已,感嘆命運弄人。

我是長之安兮,歡迎大家評論與關注。


長之安兮


1911年,蕭紅出生在黑龍江呼蘭縣一個封建地主家庭,小時候的蕭紅是個調皮蛋,經常被祖母用大針狠扎蕭紅的手指,疼的哇哇大叫,她經常把邊吃的偷出去給窮人,被母親發現,拿大鐵叉追打她的腿,他的父親更是性格暴躁,貪婪無情。

九歲母親去世,後母和她如同陌生人的關係。唯有祖父,眼睛永遠是笑盈盈的,給與了蕭紅僅有的愛和溫暖。

蕭紅的文學啟蒙,也是從祖父教她唸詩開始的。

蕭紅從不甘心成為一個平庸的人。1926年,她以優異的成績從小學畢業,她渴望受到更好的教育,提出想去哈爾濱上學,遭到家裡人的極力反對。

蕭紅不肯妥協,大喊,不上學,便出家。家裡人怕蕭紅出家當修女,只好勉強同意她外出求學。

但此時,父親卻自作主張,給她訂了親,對方是當地小軍閥的公子汪恩甲。父親希望蕭紅畢業之後,馬上回來和汪公子成親。

可是接受了五四新思想的蕭紅,不願當小媳婦,滿腦子新思想,嚮往著更為遼闊的天地。

汪家人大敢憤怒,覺得使他家人蒙羞。一怒之下,告到法庭上解除婚約。而蕭紅則被家人拉回鄉下老家軟禁毆打。伯父甚至揚言要把她打死。

還是在好心小嬸的幫助下,她躲在一輛賣白菜的馬車上,才逃出這個家庭。父親盛怒下召集家人,宣佈開除蕭紅族籍。勒令大家不能和她來往。貧病交加的蕭紅,被親姑姑拒之門外,投靠親人無門,只能在天寒地凍的哈爾濱街頭流浪。

然而命運弄人,在走投無路時候,再次和汪恩甲相遇。她只穿一件夾襖,一條絨褲,一雙透孔的涼鞋,蓬亂的頭髮,面帶飢色,好像好幾天沒有洗臉,樣子非常的狼狽。

汪恩甲很吃驚,“我以為你談婚後,過的很好的日子,可是你現在怎麼……”蕭紅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我舉目無親,又找不到工作,只能淪落於次。”

汪恩甲動了惻隱之心,帶她去了旅館,給了她一杯熱水,他們同居了。

蕭紅終耗不過這混亂的世界。


漫泉


因為她沒錢吃飯了。

當時,她和家裡鬧翻了,離家出走,住在一個旅店裡。錢很快花光了。一個女人,那個年代,能咋辦?

她倔強吧,不想回家,想要報紙上,輿論中宣傳的自由、愛情。

魯迅說《娜拉走後怎樣》中說,"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娜拉"們離家出走,得"皮包裡有東西",只有條絲巾好乾什麼?這是些公道話。


薦書三姐妹


被生活所迫。當時,因為這段婚約。她被家人逐出家門。她沒有衣食來源,又被家人拋棄,有個相依為命的表哥也被家人叫回家,遠離蕭紅,正在這時,汪恩甲來到她身邊,她為了活下去,為了尋找到依靠。年少無知的她選擇了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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