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尋覓”合作電商平臺

4月2日,記者從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組委會辦公室獲悉,為做好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活動,擴大活動的市場化規模,加強活動平臺智能化建設,為消費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消費服務,現面向全省徵集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合作電商平臺。

一、徵集範圍

旅遊類、演出票務類、數字文化類、綜合類等文化和旅遊相關類別的電商平臺。

二、申報主體條件

(一)參與申報的電商平臺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山東省內依法註冊,經營規範、手續齊備,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

(二)對平臺依法享有完整知識產權,無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不存在侵權糾紛,具備良好社會形象。

(三)具備健全的電商平臺模塊功能、完善的平臺運營能力、較高的技術水平、專業的運營服務團隊。

(四)能夠按照發券平臺提供的消費券和大數據採集接口規範,做好平臺對接和調試工作,確保消費券和數據按規範要求安全、實時、真實、全量傳輸到發券平臺。具備完善的大數據統計功能,能夠為消費季組委會提供定製化模塊開發及全方位監管功能權限。

(五)平臺需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要求,對接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支付平臺進行支付和結算,滿足財政資金的審計要求。

(六)申報參與的電商平臺須全面瞭解消費季活動,積極主動與消費季徵集文旅企業對接,有效幫助企業組織文旅產品和服務上線銷售,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在網站首頁開設消費季專區,配合消費季活動開展及宣傳,運用自身平臺、會員群體、宣傳體系推廣消費季活動。

三、政策支持

(一)經審核通過的電商平臺,將納入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整體宣傳推介平臺,進行統一冠名和宣傳推廣,享有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標識系統使用權。

(二)審核通過且對接成功的電商平臺可作為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活動的用券平臺,接收消費季徵集的文旅企業在其平臺開設線上店鋪,完成文旅產品的線上銷售。

四、申報及審核

(一)申報參與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遊惠民消費季活動的電商平臺填報電商平臺申報表(見附件),按照要求準備相應材料,加蓋公章,於4月9日前郵寄至消費季組委會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消費季組委會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平臺的資質、功能性、安全性等性能進行綜合評審,對符合要求的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納入惠民消費季合作電商平臺。

聯繫人:姜宏賈辰

電話:0531-81697723

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濟南市經十一路12號)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劉一穎 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