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委托代征”?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规定,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纵观该办法全文,可以归纳出标准的“委托代征”应当具备如下特征:

——代征人,是指依法接受委托、行使代征税款权利并承担《委托代征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协议应遵循民法的自愿原则;

——委托人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包括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代征手续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且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委托代征协议书》签订后,委托人应当向代征人发放《委托代征证书》;

——代征人不得对纳税人实施税款核定、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代征人在《委托代征协议书》授权范围内的代征税款行为引起纳税人的争议或法律纠纷的,由委托人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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