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15名。
(二)岗位职责:书记员在合议庭和法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审判事务性工作职责:
(1)配合法官或法官助理开展调查、收集、核对证据、财产证据保全等工作;
(2)根据合议庭或法官的安排办理排定开庭日期等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3)接待、安排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其他人员的来访和阅卷等事宜;
(4)负责法律文书送达、诉讼材料传递,与诉讼服务中心对接等事务性工作;
(5)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6)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7)按规定完成法律文书校对、诉讼信息、案件材料同步录入、司法公开等工作;
(8)整理、装订案卷和归档,负责移送和调取卷宗(含电子卷宗);
(9)办理院庭领导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事务性工作。
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 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 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办公软件;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
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需要可续签。
薪酬待遇: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柏溪镇丹桂街38号)601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31-6611133。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表1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为60%,面试成绩占比为4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文字录入速度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掌握程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9:30
地 点: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601办公室。
笔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三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考察
(1)考察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拟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若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本次应招聘人数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并进入考察。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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