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该条例规定:
自2020年5月1日起,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可以食用的动物为:
(一)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
(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看了这个条例我觉得有点问题。
比如狗作为宠物,不能被食用,这是条例明文规定的没有问题;但是根据第(二)规定,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又可以食用,那么人家人工繁育、人工饲养、不作为宠物的狗能不能食用?
相应的,如果有人把猪、羊、兔、鸡、鸽......作为宠物,又能不能被食用?如果这些宠物被食用是否触犯该条例而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这两个点,《条例》没有说清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我认为这个解释很差。
首先,“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是没问题的,但前提是宠物,不是宠物就没有那么亲近的关系;换一个物种如果是宠物也亲近,不是宠物就不亲近。也就是说:宠物才是亲近的关键。
把猫狗默认为是全部宠物,这相当于排除了其他宠物的合法性,暗示宠物必须只能是猫狗,不准是其他;要么猫狗只能是宠物,不能有其他属性。
这两个方面显然都是扯淡啊!
其他物种当然也可以是宠物,猫狗当然也可以有其他属性,谁还有自定义【宠物】的权力了?
其次,禁止食用动物,最基本的考量有三条:
- 宗教民俗
- 有毒有害
- 保护动物
按照这个解释,猫狗可以往“宗教民俗”上靠,毕竟法工委负责人后面也说,不食猫狗是许多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发达国家确实有这种传统和民俗。
但是这就有问题了:伊斯兰教不吃猪肉、道教不吃牛肉大雁乌龟乌鱼、汉传佛教不吃全部肉和一些辛辣植物(小五荤)、藏族不吃鱼、蒙古族不吃虾蟹、素食主义者不吃奶蛋......
这些都符合“宗教民俗”,现代民俗和传统民俗都有,要不要都立法保护一下?凭什么只保护宠物,不保护宗教民俗?这不是有违立法公平原则吗?
最关键的是,这个条例有个假设前提,就是把不吃猫狗等同于现代人类文明。
说到现代人类文明,不得不让人想起前几天的回形针事件。大概就是“回形针”这个“科普”自媒体,发了一个收国外机构资助的环保视频,大意是说中国人由于消费了太多奶蛋影响了巴西的森林。其原话是:
“经济全球化时代,巴西的蝴蝶扇一下翅膀,未必会引发德克萨斯州的龙卷风。但我们的肉蛋奶消费却可以实实在在影响巴西森林的存亡”。
看看,人家这才叫“现代文明之光”!这才叫彻底的“现代文明”!
“现代文明之光”告诉你,你吃太多奶蛋了,那么远的森林都被影响了!如果是个现代文明人的话你就该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吃了那么多奶蛋,你是不是该为人类生存环境保护做点什么?!
既然要追求现代文明,那么应该奶蛋都不吃,素食主义者表示很开心。但谁有【现代文明】的自定义权?
你看,一旦往这个方向发展,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左,人与人之间也会变得越来越冲突:你不让我吃这个,那你也别吃那个,大家都别吃,互相伤害啊。
你看,这就是自定义宠物、自定义现代文明,然后让你在人家的定义下听话。
其实要保护好宠物,有一个重要的东西绝大多数人忽略了,那就是:避免养宠物的人与不养宠物的人之间的冲突。
只有减少冲突,你有的你自由我有我的自由,大家边界互不侵犯这样才都能和谐在一起生活。否则互相攻击,变成《利维坦》里说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这种情况下宠物就会好过?别说宠物,人都过不好!这样反而会使猫狗为代表的的宠物生存环境恶化。
而立法当然是减少这种冲突最佳的途径,而不应该是加剧这种冲突。
另外,我们国家有四个自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什么到了现代文明这里就要跟着西方发达国家走?我认为中国也可以引领世界文明。
如果总是唯西方马首是瞻,那么就会出现非洲人咬护士、插队还叫嚣“Chinese get out”的情况。
最后,为了避免很多阅读能力不足的人看不懂本文说的是什么,在这里强调一下:
本文讨论的核心是《条例》不足的地方,不涉及吃不吃猫狗的问题;吃不吃是你的事,跟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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