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審理到村 法治宣傳進戶

原告謝某明訴被告袁某生、袁某芬、袁某運贍養糾紛一案,原告年齡較大,女兒袁某芬已外嫁多年,原告近兩年一直隨被告袁某運共同居住生活,被告袁某生認為原告偏向被告袁某運,且其父親在世時的退休金去向不明,拒不履行贍養義務,態度強硬,在當地影響較差,村委會及當地黨委政府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均未成功。


巡迴審理到村  法治宣傳進戶

2020年4月1日,習水法院土城法庭根據具體案情,決定到原、被告居住地村委進行巡迴審理。這一決定得到當地黨委政府極力支持,村委會邀請了當地一些老人及村民進行了旁聽。庭審過程中,被告袁某生態度強硬,不聽從法庭指揮、不遵守法庭紀律,法庭依法對其進行了訓誡並記錄在案。庭審結束後,部分村民進行了法律諮詢,法官進行解答後,向村民發放了法治宣傳資料。本案將經法官綜合評議後,擇期進行宣判。

敬老、愛老、贍養老人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父母含辛茹苦將子女養大成人,子女應當在父母年老後給予父母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讓老人安享晚年。子女不應以外嫁未繼承財產以及父母給予自己不夠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如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拒不履行贍養義務,遺棄虐待老人的,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巡迴審理為載體開展法治宣傳為群眾所歡迎的形式之一,我院將進一步加大這一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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