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祭祀用品销售市场、检察公益在行动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礼敬祖先,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

净化祭祀用品销售市场、检察公益在行动

节日来临之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辖区内部分商铺违法销售印有已故伟人、英雄烈士等高仿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是一种国家名片,人民币图样已被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各种祭祀用品中使用,而且将伟人肖像印制于冥币用于祭祀焚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伟人及英雄烈士的形象,违背了人民的意愿,伤害了社会公众的精神情感,助长了不文明陋习,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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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祭祀用品销售市场、检察公益在行动

实地走访调查

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作为国家名片的形象,维护英雄烈士形象。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3日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景谷县支行四家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明莉,自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自治县公安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者代表应邀出席会议,见证和监督公开宣告送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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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检察官使用PPT向参会人员展示了部分证据,并宣读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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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销售的冥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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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检察建议书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黄永从就检察建议书的法律事实认定、调查取证过程、法律监督依据及检察建议内容等进行阐释,要求被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祭祀市场“流通”的高仿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冥币销售市场,维护国家法定货币形象,并当场向四家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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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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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检察建议书

被监督行政机关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纷纷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坚决、及时、依法进行整治,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进行履职,净化景谷祭祀用品销售市场。

净化祭祀用品销售市场、检察公益在行动

签收检察建议书

代表委员们对此次活动给与了高度评价,认为,检察建议内容具体明确,可执行性强,检察机关此次开展的英烈保护公益诉讼非常的及时和必要,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公益诉讼办理力度,保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净化祭祀用品销售市场、检察公益在行动

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并邀请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将法律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被监督单位易于接受及重视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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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官

温馨提示: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扫墓祭祀、缅怀先祖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孝道亲情的弘扬,也有利于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但我们在缅怀、追忆先人时更应当注重自身真挚情感的寄托和表达,采用文明、绿色、生态、合法的方式进行祭扫活动。

净化祭祀用品销售市场、检察公益在行动

1、文明祭扫。不拘于行而重于心,通过网络祭祀、植树踏青等方式缅怀逝者,传承优秀精神文化;

2、绿色祭扫。倡导献鲜花等无烟祭扫行为,不在居住区、道路两旁等公共场所和山林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燃放爆竹、焚烧纸钱,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

3、安全祭扫。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分时错峰,减少人员聚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防事故发生。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5、《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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