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會演戲的殺人犯:北京郭某某毆打72歲老人致死案

作者/康文平律師


3月28日,北京檢方對外通報稱,刑滿釋放人員郭某某在北京市東城區一家超市內因不戴口罩產生糾紛,將一名七旬老人毆打致死。案發後,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郭某某批准逮捕。

經調查,這個涉案嫌疑人郭某某竟是剛剛刑滿釋放人員,也正是2004年轟動北京的“北工大女生被殺案”的被告人。

北工大女生被殺案

2004年8月30日下午1時許,酒店服務員進入2406號房內打掃衛生,“服務員發現被子裡好像裹著個人,揭開一看,有個女孩已經躺在床上死了。”酒店大堂總檯服務員介紹,2406號房是前一天晚上,是一位男孩登記住宿的,但昨天中午,該男孩卻不在現場。

酒店方面報案後,民警迅速來到案發現場。據瞭解,死者是北京工業大學工商管理系2001級學生,名叫郭佳妮,21歲,貴州人。嫌疑人郭文思是郭的男友,同為2001級工商管理系學生,家住黃河京都大酒店附近。


事發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賠償,學校還出具了證明希望從輕處罰。這些行為無疑對外界表示,郭某某平時表現良好,不是一個會對社會做出危害的人。

可筆者認為,事實正好相反。據死者室友表示,兇手郭某某脾氣暴躁,還對死者進行過毆打。顯然,郭某某本身就存在著某種性格缺陷或是說暴力傾向。我們無法去追尋到底是原生家庭給他帶來的影響還是學校生活使得他萌生了可怕的念頭。但可以肯定的是,郭某某犯下罪行絕不是意外。

同時根據當年的庭審資料,我們可以看到,郭某某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希望改過自新。筆者認為這與“激情殺人”相悖。一個人在衝動殺人之後竟會變得如此冷靜,事情的發展可能正如他所預想一樣,殺人、認錯、悔過、賠償就可以免除死刑。不僅僅如此,他還博得了周圍幾乎所有人的好評,甚至對方的父母都表示了諒解。

十六年之後,他出獄後再次殺人,當年為他辯護的律師都感覺到驚訝。有些網友認為律師就是幫兇,其實不然,從學校到法庭,哪一方又沒有被他精湛的演技所欺騙呢?

超市內不戴口罩,將老人打倒

我們再來看本案,“郭某某將段某某(死者)摔倒在地,並用雙手擊打段某某,致段某某受傷”。這無疑是想將這位72歲的老人置於死地。案發後,北京市檢二分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郭某某批准逮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因郭某某屬於刑滿釋放人員,且再次犯罪是在出獄後的五年內,屬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這次犯罪客觀的說明了,郭某某是個非常好的演員,而不是大家認為的那個“激情犯罪”、改過自新的人。

監獄生活

我們如果拋開性格扭曲、暴力傾向這些人性品質不談,單看監獄的改造能力。難道這十六年的監獄生活沒有使得郭某某發生任何改變嗎?從結果來看,監獄並沒有讓他成為一個具有健全人格的人,反而戾氣更重。

古今中外,長期的監獄生活是改變一個人最有效的辦法,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設立監獄的原因。區別於極刑,漫長而又辛苦的監獄生活使得犯人更懂得自由的可貴,從而不會進行二次犯罪。顯然,這對郭某某並沒有作用。也許,對於他來說,進入監獄正是如魚得水。筆者不是一個支持死刑的人,但對於這種明顯會危害社會的人,死亡可能更適合。

本案中還有一個奇怪的事情,就是郭某某在服刑期間一共被減刑過9次。很多網友表示,這完全就是第二個孫小果。筆者並不這麼認為,從當年案發到再次犯案,郭某某將自己包裝的非常好,一直被評為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獲得了減刑的獎勵。而這之中是否存在賄賂、包庇的行為,我們只能等待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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