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眼美國-彼岸的美麗與哀愁5:可以“不認罪”的罰單

中國現在是天網密佈,攝像頭無處不在,交警也隨處維持著次序。

美國大街小巷卻很少有攝像頭,而且大街上巡邏的警察也不是很多。

奇怪的是,只要你遵紀守法、好好開車,就看不到警察;但常常你剛一違章,警察就出現了,沒有監控,也不知道他們怎麼發現的。有些美國民眾就形容美國警察“總像老鼠一樣偷偷摸摸的躲在角落”、偷偷監視!

違規停車罰單是白色的,通常幾十美金。這類罰單是由管理該地停車場的機構開出的,比如餐館獨家擁有的停車位。如果有充分理由,可以直接去開罰單的部門據理力爭,取消罰單也是可能的。如果沒理由,只能上網繳費或者郵寄支票過去。逾期未交,價格立馬翻倍。一直普通的50美金的罰單,一年未交,有可能漲到500美金(10倍)。

如果把停在人行道上,那警察開出的罰款就是200美金起了,而且還會扣分,扣分後車險保費馬上漲上去了。要想不扣分,就要去駕駛學校上一天交規課,這樣保險就不會漲價,但費時間啊。

黃色的交規罰單,屬於輕罪了!比如:超速、闖紅燈、和行人搶道、STOP牌子前沒有停三秒、急救車和出警車車燈閃爍時沒有靠邊停車,都會收到黃色罰單。

粉紅色的罰單就是嚴重違規了,比如酒駕、藥駕,這種警察會拘捕你、臨時沒收車輛、甚至吊銷駕照,這種屬於刑事犯罪,而且必須到法庭由法官做出判決。

這裡講講大家遇見最多的黃色罰單怎麼處理吧。

“芳”眼美國-彼岸的美麗與哀愁5:可以“不認罪”的罰單

遇見交警攔車開罰單千萬別下車


對罰單,有兩種應對辦法:1、認罪;2、不認罪。

美國警察可以開罰單給你,但不能直接收錢,罰款由法院的指定部門收取。如果你認罪,可以選擇網上支付、郵寄支票,現金的話必須要到指定部門當面交繳。

如果你不認罪,則可以去法庭,和警察對質、陳述理由、請法官判決。通常罰單底部有一欄會寫明要求出庭的日期和時間。一般能在10分鐘內解決,不需要律師,如果你英語不好,法庭還可以給你指定免費翻譯。

沒有攝像頭的情況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法官依據什麼來判斷是非呢?如果你沒有合理的可視的證據,法官100%相信警察的話,理由很簡單,既然警察代表國家執法,就要相信他的職業素質。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你有機會勝訴:

1、 警察那天沒來!

經粗略統計,這種概率在50%左右。警察不來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有更重要的出勤、有公幹走不開、適逢假期他起床晚了,或者他那天心情不好不想來……他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如果警察沒出庭,沒有了對質的一方,法官馬上宣佈罰單無效,你就勝訴了!所以很多人就不交罰款,而上法庭賭警察不出庭,50%的概率能賭贏。

2、 警察開罰單時犯了錯誤。比如罰單上把上午8點(8am)寫成下午8點(8pm)、或者把A大街寫成了B大街,美國警察犯這種低級錯誤的也不少)--你如果能證明那天下午8點在某餐廳吃飯、或者你從沒去B大街,那你也能逃脫責任。

3、 有人證證明警察錯誤執法,比如有明顯的種族歧視語言等,那你也可以免責。

美國一張小小的罰單,也給你機會上庭申訴,是法治社會公平的一面。在中國就不用這麼複雜了,如果不服,調出監控看下就真相大白了!

我在美國期間吃過兩次交通罰單,

一次是上面提到的“沒有”避讓行人的事,一次是我無意間打開霧燈,罰了我317元美金!現在我開車可是非常規矩啊!

華人、特別是新移民和遊客,在洛杉磯的停車、駕駛口碑非常糟糕,警察們很清楚。當他們要衝刺完成績效時,就會跑到華人聚居的城市,一抓一個準,很快就能完成任務。他們和中國警察一樣有任務指標啊!

美國的警察都是全副武裝的,他隨時會為了執法的需要或保護自己而開槍。正因如此,在你違章被警察尾隨鳴笛的時候,為了避免“致命的錯誤”,千萬要牢記這些提示:

“芳”眼美國-彼岸的美麗與哀愁5:可以“不認罪”的罰單


1、 當警察發現你違規後,警車會跟在你後面鳴笛閃燈,這時請馬上找合適的地方停車,而不要置之不理或者逃逸。有個學生因為不知道這個規矩,被警察尾隨鳴笛時繼續開,後來被兩輛警車前後夾擊逼停,還被抓到警局關了一晚。

2、 警察下車過來詢問時,正確的做法是搖下車窗,然後雙手放在方向盤上--記住一定要讓警察看到你的雙手是空的!!!坐在車上不動,他沒讓你下車千萬不要下車。中國人這時習慣急於推開車門向警察解釋,這是錯誤的做法!!!會導致警察認為你要攻擊他,他會掏槍的,特別是晚上。

3、 他要你出示駕照,而駕照不在你手邊,你一定要說明是在哪裡,徵得他同意後再探身去拿

4、 不要情緒激動的和警察爭辯,特別是你英語不好的情況下,大喊大叫只會讓警察把你拷起來。

心平氣和的解釋,如果你真不服氣,可以上庭申辯。

我一個朋友,是個語言天才,江湖上有他的傳說:一群人在一起聊天,有C在,大家都聽C說;B來了,就基本聽B說;他來了,B和C都不出聲了,全部人聽他一個人說!興致來了,他可以滔滔不絕從日落侃到日出,關鍵是他還有本事讓你聽的津津有味不打瞌睡!後來他來美國讀博士,有次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被一個又黑又胖又高的黑人女警察攔住了,本來要重罰,結果愣是被他巧舌如簧給逗樂了,居然放他了一馬!如果你有他的能力,倒不妨和警察切磋一番,說不定結局能反轉。

當然,美國警察也有很人性的一面。

有一個大媽,第一次上高速公路,就被滾滾的飛速的車流嚇呆了,她哭著打911電話,來了兩輛警車,一輛警車前面開道、一輛警車殿後,把大媽的車夾在中間一路護送下了高速。這樣溫馨的小故事也不少。

在美國,襲警可是極其嚴重的罪名,一定讓你吃不了兜著走;惹火了他,開槍把你放倒了,你都沒地方去講理。總在咱們天朝的報紙上讀到不服處罰掌摑警察、或者撒潑撒賴妨礙警察執法,這些人渣,真應該讓他們嚐嚐美國警察的滋味,估計TA以後看到警察都會尿褲子!


“芳”眼美國-彼岸的美麗與哀愁5:可以“不認罪”的罰單

警察,是法律的捍衛者,也是執行者,他們肩負著維護社會次序、保衛公民財產生命安全的重任。如果我們藐視他們的權威、踐踏他們的職業自豪感、挫傷他們的工作熱情,那麼最終的結果是正義得不到伸張、強悍得以橫行、人民百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這是非常危險的!凡是法制威嚴盡喪的國家,沒有一個是老百姓可以安居樂業的,這樣的警示比比皆是。所以,請大家尊重我們的人民警察,打造法治社會,從我做起!

下次我從“警察梁彼得誤傷”案件展開,讓大家更全面的瞭解美國社會是如何保障和限制警察權利的。

我是芳達愛理想,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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