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里,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范围,给出了五个圈层:


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1、特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面积873平方公里,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2、示范区: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3、上海都市圈:由1+8共9个城市构成,面积约5.4万平方公里,1指上海,8是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浙江的嘉兴、湖州、宁波、舟山,助力上海参与国际大都市圈竞争


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4、核心圈层——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


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5、最大圈层、一市三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长三角一体化圈层

赣东北的三市(上饶、景德镇、鹰潭)也在申请加入,面积约3.16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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