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某运输毒品案改变管辖


澜沧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25日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运输毒品一案,经审查,因案件重大,于2020年3月16日依法报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