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点的每个赞,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芦溪县人口30多万,在县区中人数不算多
却有这样一些特殊的孩子
不仅家庭贫困,童年还遭遇了不幸
有的失去了父母
有的自己身心受创
无法像其他家庭的孩子被视若珍宝
他们宛如一颗颗微弱的小星星
你无法想象他们生活中的苦
虽然很渺小,但依然努力的发着光
在他们前行路上,有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关爱
青春与少年
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刚(化名),因被犯罪侵害至重伤二级,需要治疗,犯罪嫌疑人仅赔偿3万多元(含医疗费用),考虑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情形,遂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我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救助案件承办人立即审查案卷,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了更多小刚的情况。
2019年9月11日下午,第一次来到刑事未成年人被害人小刚的家,也是第一次看见小刚。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母亲改嫁后一直和外婆两人相依为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2月份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小刚的腹部被水果刀捅伤至重伤二级。因为家庭贫困,没住几天院便回家了。时隔大半年,他的伤根本没有痊愈。第一次看到他,给人印象就是太瘦太黑了,根本就不像一个17、18岁的男孩。
虽然家里家具电器不多,但也干净整洁
在村委会,小刚
给我们看他身上的伤痕
世上只有妈妈好
2019年9月9日上午,第一次来到刑事被害人小芳(化名)家,小芳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据村书记说小芳家境十分困难。小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留下一双儿女。小芳去世的时候,大儿子小明(化名)才4岁多,小女儿小红(化名)才1岁多。第一次深深感受到歌词中“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看见小女儿一身脏兮兮光着屁股坐在地板,心里一阵酸楚。
案件承办人通过与未成年人家属以及当地村干部座谈,了解到目前两名未成年人受监护的情况、入学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等,鼓励家人要更加关爱遭遇不幸的孩子们,再苦也要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近年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要求, 突出重点,精准救助。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重点向“四类人群”倾斜,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今年10月份,分别为未成年人贫困户小刚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未成年人贫困户小明小红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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