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直播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權,登央視專題報道!

央視二套的《第一時間》節目,報道了一則關於網絡直播拍素人,涉嫌侵犯肖像權的事件。

節目中提到目前直播越來越普遍,各位網紅主播走到哪播到哪,甚至有的餐廳商家為了展現自己生意的火爆,都會開直播拍食客,吸引更多的人來品嚐。其中涉及比較多的一個問題就是,未經他人許可,就拍攝他人形象,是否構成侵權?

文中舉了一個案例,餐館的張先生在未經本人許可的情況下,就被拿著手機直播的主播拍攝了,張先生認為此舉侵犯了肖像權!

對此有律師表示,除非有正當合法的理由,比如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執法過程的直播等;否則未經當事人同意,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商家直播都涉嫌侵犯了被直播者的肖像權。戶外直播這種形式,一定是避免不了拍攝到他人的,但是有一些主播,路人不願意配合的情況下,還死皮賴臉的進行互動,這種行為確實不妥,如今,戶外直播越來越多,告誡各大主播尊重互動者的個人意願來進行拍攝!看來戶外直播,以後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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