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的誕生
1976年數字密碼學的兩位大師惠特菲爾德·迪菲和馬丁·赫爾曼發佈了論文《密碼學的新方向》,包括橢圓曲線算法、對稱加密等手段,覆蓋未來數十年密碼學所有發展方向;
著名經濟學家哈耶克也出版了他人生中最後一本關於經濟學的專著《貨幣的非國家化》,哈耶克的思想挑戰了主權貨幣,其實就是今天所說的去中心化思維;這些都為區塊鏈的誕生奠定了基礎。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倒閉,為了避免引發金融連鎖反應,美國隨後瘋狂加印鈔票;人們開始思考,有沒有一種貨幣能夠超越主權,擺脫第三方機構的控制,不會超發、濫發,保障人們的財產權不被侵犯。
同年中本聰發佈了虛擬加密貨幣比特幣(BTC)的白皮書,讓比特幣成為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與以往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並非基於信用,而是基於密碼學的原理;達成一致的雙方可以直接進行支付,不再依賴銀行或第三方金融機構。
區塊鏈則是比特幣的底層支撐技術,“區塊鏈”這個陌生的詞開始映入人們眼簾。隨著比特幣的價格飆升,區塊鏈近年來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甚至稱區塊鏈行業為時代新風口。
何為區塊鏈?
通俗點解釋,區塊鏈是一個分佈式賬本,用戶達成共識集中去維護一個可靠的數據庫,從而擺脫第三方機構的參與,避免財產權受第三方侵犯(例如雷曼兄弟的倒閉),實現社會成員與成員之間的直接互聯,這一直都是人類的理想之一。
以淘寶為例,由於買家和賣家雙方無法相互信任,買家購買商品是先將錢打入支付寶平臺,待確認收貨後,再由支付寶平臺將錢轉到賣家手中,當中會產生第三方手續費;整個交易過程也只有支付寶一個記賬本,一切都基於第三方平臺的信用。如果支付寶出現變故,例如倒閉、數據遺失。木馬攻擊或存在貓膩(當然這只是一個假設,但世事難料,畢竟就連雷曼兄弟這等規模投資銀行也會出現變故),用戶將無法追溯。
而在區塊鏈技術支持下,交易模式將變得完全不同。可以將區塊鏈想象成一條由無數個方塊(下稱節點)組成的一條“鏈”,這些節點可以是機構也可以是個人;在技術的促使下,所有節點權限完全對等,都必須遵從大家共同維護的規則。
每一筆點對點之間的交易記錄、時間以及各種數據都會透明化,被打包上傳到鏈上,而這條鏈上的所有參與者(節點)都將是記賬本,對每一筆交易進行記錄和備份,每個節點所儲存的交易記錄可隨時查閱並無法篡改。
這也就意味著即使某一個節點系統崩潰或被木馬攻擊,也不會影響數據的記錄,因為有無數多的節點有著數據備份,很好地杜絕了信息造假、隱瞞真相。這種信任不再是依賴某個第三方權威機構,而是建立在所有人的“共識”之上。
並且區塊鏈技術仍在不斷升級迭代,比特幣可以視為第一代區塊鏈技術,僅僅體現在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而第二代區塊鏈技術(代表為以太坊),加入了“智能合約”機制。區塊鏈2.0在程序里加入自動履行的合約,一旦約定條件得到滿足,系統將強制實施交付,所有節點共同見證、記錄整個過程,容不得背信棄義行為。
與早期的互聯網如出一轍
區塊鏈行業目前仍處於混亂和燥熱的萌芽期,提到區塊鏈大多數人都只會聯想到虛擬數字貨幣(例如BTC、ETH),只有模糊的去中心化、去信任的概念,根本不知道區塊鏈能夠在哪些場景得到落地應用。
初期整個區塊鏈行業似乎都十分迷茫,虛擬貨幣暴漲的噱頭之下出現了很多區塊鏈項目和公司,一味地去發幣ICO;我們不難發現,其實如今的區塊鏈與早期的互聯網如出一轍。
早期的互聯網同樣也給人一種很“虛”的感覺,20年前互聯網也僅僅只是一個概念,一大批互聯網公司也就只建個官網就想著融資、上市IPO,當時沒人知道未來互聯網能在哪些場景落地,也不知道盈利點在哪,阿里巴巴這些大企業也不例外。
其實作為一種底層技術,區塊鏈的外在表現絕不僅僅在數字貨幣上,它最終的目的必然是實現可落地、可應用的技術,只有這樣才能讓區塊鏈跳出數字貨幣的侷限。在互聯網技術成為基礎設施的情況底下,區塊鏈技術作為新驅動力,對傳統行業的重塑或對新行業的興起,都有著無限的想象空間。
就像互聯網行業一樣,起初互聯網也僅僅只是用於簡單的信息查詢,誰也想不到互聯網技術會融入我們生活每一個角落,所以區塊鏈除了可應用在上述的交易場景外,或許未來在人們衣食住行等等各種場景都能得到落地。
區塊鏈技術很強大也很重要,如今的巨頭企業也紛紛進行區塊鏈的佈局,包括國內的BAT三巨頭,國外的Facebook、IBM等等,但絕大部分入局區塊鏈的公司都跳不出發幣ICO這個“怪圈”,其實主要就是利益、流量收割的心思在作怪。
區塊鏈的發幣ICO有好也有壞,壞處大家都懂,不斷出現空氣幣項目“割韭菜”;好處是這一個噱頭讓越來越多人參與進區塊鏈,顯得更有“活力”。發幣IOC也可說是必經的一過程,就像初期互聯網的IPO,新行業在尋找出路的道路上,離不開資本的力量。
目前區塊鏈行業正處於萌發期,一味依賴著發幣ICO去圈錢的公司,最終只會走進死衚衕;只有真正在尋找正確出路的,才能在下一個新時代存活下來,甚至成為下一個時代的“BAT”。
文丨羅智豪
出品丨先行科技(未經允許抄襲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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