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陆九渊、王阳明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

朱熹、陆象山和王阳明是中国哲学史上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他们之间不但有历史的联系,还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

朱熹、陆九渊、王阳明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一, 伦理主体与伦理客体孰为第一性问题。 这是朱陆之争的基本问题,它决定了双方修身路线和方法的不同。伦理客体指各种体现最高“天理”的事物和法则,也包括自然物。伦理主体指自身已固存“天理”、“良知”,并以自觉意识这“天理”“良知”为目标的主观精神,朱、陆、王称之为“心”或“良知”。朱熹认为伦理客体独立于伦理主体,不依伦理主体而存在。在主客观的相互对应中,伦理客体呈现为第一性,主体须向客体索求伦理知识。陆象山则认为万物万理的存在决定于“吾心”,伦理主体是第一性的。修身的途径和方法不是先学习心外之事、心外之理,而是先树立良好的动机。

朱熹、陆九渊、王阳明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

王阳明继承了陆象山,也以伦理主体为第性,伦理客体为第二性。但他的论证不像陆象山那样简单,而是兼取了朱熹的合理之处。他比陆象山的高明之处是明确指出伦理主体的第一性不在于决定伦理客体存在,而在于能把一切伦理客 体纳入主体的模式中,使之成为寓存主体、表现主体的器料。王阳明的观点虽然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吸收了朱熹的些客观唯心主义因素,从理论思维发展水平来看,他比朱陆更为全面、深刻。

朱熹、陆九渊、王阳明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伦理主体与伦理客体的同性如何实现问题。朱熹和陆象山都承认伦理主体与伦理客体有同一性,但对同一.性的实现方式存在着分歧。朱熹认为,一者同一于伦理客体的基础上,确切说是在主体向客体作求取活动的基础上实现的。通过长期的读书穷理,甚至穷格自然物之理,人自然会悟到“天理”,形成伦理情感和伦理动机,完成伦理客体向伦理主体的转化。但是,朱熹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伦理主体与伦理客体同一性的实现问题,因为仅仅学习心外的善的知识,懂得善的道理,并不一定会成为善人。所以,陆象山反对修身从读书穷理开始。他提出“先立乎其大者”,即先树立起伦理主体所固有的伦理动机和伦理情感,有了这种动机情感作基础,与物相处无不以善为准则,天地万物无不统摄于善,人的所作所为无不合乎善。但是,陆象山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即当人还没有学到有关善的知识,尚不知为何做善人和怎样做善人,善良的动机和情感怎么能真正地树立和实现呢?

朱熹、陆九渊、王阳明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

王阳明既吸收 了他们的优点, 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们的不足。他继承了陆象山,认为伦理主体与伦理客体的同一-性只能在伦理主体的基础上实现。但又认为,伦理主体-“心”、 “良知”等是绝对抽象、不可言喻的精神体,必须通过“格物”即接触外物才能转化为具体可见的东西,使人得以言喻、把握。与朱陆不同的是,他所赞成的“先立乎其大者”之“先”已非时间意义上之“先”,而是逻辑意义上的“先”,是第一要务的意思,他所说的“格物”之“物”,也非单纯的心外独存之物,而是作为“良知”的体现者,表现形式之“物”。这就是王阳明伦理主体与伦理客体同一性实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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