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婚娶會唱

壯族不僅“咎歌為婚”,而且以唱歌賀婚。如明人王濟《君子堂日詢手鏡》載雲:土俗婚嫁有期,女家於附近村請能歌男婦一、二十人或三、四十者,至期同男舁轎至,眾集女門。女登轎,夾而歌之,互相應答,驥笑而行,聲聞數里……若僻遠村落,則新婦徒行,歌者如附郭,其俗尤不可觀。又,清康熙《西隆州志》(按:西隆即今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有載:


  西隆古百越地……遇有婚嫁喜事,飲畢席地而歌,一人唱乏,數人和之,不知所歌何名。
 

壯族—婚娶會唱

至近代,此俗仍於鄉間盛行。在柳城縣,“遇有婚嫁,親友亦嘗登門聚歌通宵”。在橫縣,“當新嫁娘出門時,男家的客郎和女家韻送嫁姨,就互唱山歌,隨行隨唱,一直唱到村邊。”“晚上,那邊的送嫁姨和這邊的客郎,開堂唱山歌,有的唱到夜半,有的唱到天光”。
  這種婚嫁歌唱,既是婚儀的組成部分,又是親友慶賀的一種方式。在成禮當晚,人們便與女方的送嫁娘對唱,遂成喜慶歌會。而在新婚之夜,人們之所以唱歌通宵達旦,又與舊時壯族的邱不落夫家”婚俗有密切關係。送嫁娘一夜陪著新娘,次日清晨,又一起返回孃家,男家的陪郎歌手,還要唱歌送行。

壯族—婚娶會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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