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集:非法運輸52瓶煤氣罐,交警及時消除“移動炸彈”


懷集:非法運輸52瓶煤氣罐,交警及時消除“移動炸彈”

煤氣(液化石油氣)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卻屬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因此運輸煤氣罐的車輛及駕駛員,都需要具備相關資質手續。而非法運輸的罐裝煤氣就好比一顆“移動炸彈”,存在極大安全隱患。4月1日,懷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崗坪中隊查處了一起輕型倉柵式貨車運輸煤氣罐的違法行為,及時清除了路面“移動炸彈”,消除了安全隱患。


懷集:非法運輸52瓶煤氣罐,交警及時消除“移動炸彈”


當天21時25分許,民警在轄區崗坪鎮睦淵村路段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前方一輛號牌為粵HUAXXX的輕型倉柵式貨車晃晃悠悠駛來,民警立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車輛行駛證和駕駛證時,只見該駕駛員林某活(49歲,馬寧鎮人)神情緊張,察覺到駕駛人的異常後,民警於是要求該駕駛員將後車廂門打開,隨著車門的打開,一股燃氣味道從車廂內湧出,後車廂內分兩層堆放著滿滿的煤氣罐。


懷集:非法運輸52瓶煤氣罐,交警及時消除“移動炸彈”


民警隨即要求駕駛員林某活出示危險物品運輸許可證件,林某活支支吾吾無法出示許可證件,隨後民警將駕駛員林某活帶回崗坪中隊進行核查。


經民警進一步核查,林某活所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車廂內共有52個加滿液化氣的煤氣罐,林某活並未取得危險品運輸許可證,沒有運輸危險品資質,而且車內沒有配備任何消防器材,根本不具備運輸危化品的條件。


目前,交警部門已將車輛及駕駛人移交縣交通運輸局作進一步處理。(何紫璇、姚美倩)


煤氣(液化石油氣)屬於危化品,液化石油氣的運輸有著嚴格的限制,車輛和司機都要經過專業資質審查,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運輸液化石油氣,一旦散發在車廂內的燃氣達到一定濃度,在車輛線路打火、駕駛操作不當等多種情況下極易發生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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