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間,沉江泗湖山鎮一名12歲的小
學六年級男生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
竟持刀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殺害。
由於男孩未成年,還夠不上負刑事責任。
目前,弒母男孩被釋放,被釋放後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怕他又犯事”。
由微博“作為家長,能不能接受孩子同學有犯罪史。”的PK來看,絕大多數人不能接受。
第一
如果孩子不能接受教育,那麼他永遠都不可能知道自己犯錯,孩子以後的未來,就不能往正確的方向行走。這樣以後他遇到挫折,困難時會更加的犯法,心理扭曲,認為是這個社會不能讓他接受教育。
沒有受到教育又怎麼知道如何守法?
第二
他被釋放了,返學校接受教育這是合法合理。但是這會讓老師同學們都會感到害怕和不安。必竟是一個不滿母親管教太嚴,怒把母親殺害的人,這樣的人極容易受到語言,行為上的刺激暴怒。如果有同學或是老師說一句他的不是;面對一個曾經把母親殺害的人,周圍的同學不可能和他一起玩耍,他必定受到排斥,那麼出現這種情況他是否會不滿,而再次犯法?
我想這也是大家所擔心的問題。
所以,返校接受教育,從廣大利益來看,這有潛在危害大家安全的可能。
那麼面對一個現在只有12歲的孩子,他返學校接受教育,似乎絕大多數的家長都不同意。又不能妨礙他不接受教育。
畢竟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更好的改造自我。如果讓一個壞人不接受教育改造自我,而是放任他繼續壞下去,那麼其後果可能會更加嚴重。
所以這種情況下,你覺得小孩要達到什麼樣的自身條件,才能同意小孩再次返到學校接受教育?
你會給這個孩子,一次接受教育重新改造的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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