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學生已獲釋,教育部門怎樣安排這個孩子上學才合理呢?

“弒母”學生已獲釋,教育部門怎樣安排這個孩子上學才合理呢?

沅江12歲男孩吳某弒母,被警方釋放後,其父提到想讓兒子返校上學,結果引起了所在學校很多家長的強烈反對,據當地教育部門工作人員給了回應,讓我們來看看吧。

“現在當地教育部門有個想法,從小孩以後成長的角度出發,建議他換一個學習環境,因為小孩子發生這個事情以後,當地他的同學、鄰居,他所認識的人都知道了這個事以後,再待在原來的學習環境繼續讀書的話,恐怕對這個小孩產生不太好的影響,所以當地教育部門和村委會已經聯繫了,和小孩的父親在協商,能夠換一個學習環境有利於小孩子今後的發展,最好是換一個沒人認識的學校,從這個小孩子今後的培養角度來說是最理想的。但是現在具體的話,小孩的父親現在還沒有最終答覆。”

從教育部門的態度來看,是本著對吳某這個未成年教育負責的態度提出的建議。但是從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角度來看,我不贊同這種做法,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吳某系極特殊身份的未成年人。12歲少年弒母,這在全國都極為罕見,如果不是年齡不滿14週歲的原因,恐怕已經進少管所服刑去了。但是現在如果安排吳某去學校讀書,恐怕會成為一個危險的潛在因素。因為他已經非普通平常的少年,而是揹負著人命的未成年人。因此,讓其返校讀書恐怕很難服從。

第二,吳某需要全天候監護人伴其左右。因為吳某認知嚴重存在問題,行為自控能力非常差,且有弒母劣跡在身。當下最重要的事情不是上學讀書,而是需要其父親做好全天候的陪伴與教育。重建兒子的認知和分辨力,讓其知錯認錯,並有懺悔之意。否則,這樣的一個未成年不能保證其出現極端情緒時會做什麼可怕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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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關機構可以介入對吳某的心理矯治工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吳某從小到大都跟著老人一起生活,而父親和母親教育皆缺失,幾乎沒有家庭教育可言,因此,需要有關心理輔導機構以志願者身份介入,對吳某進行心理矯治工作,以加強認知和分辨力的重塑。但是這需要吳某父親做全面的配合工作,假如他對兒子肯負責的話。

第四,吳某不適合去學校上學,但可以在家裡學習。吳某現在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在這個時候讓其返回學校,不管去哪所學校,即便誰都不認識,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會讓其曝光。這樣一來,在家長群體的強大壓力之下,學校也沒有辦法讓其繼續就讀。因此,吳某父親不妨請家教在家裡讓孩子學習,到考試時帶其去學校考場,考完後帶回。

以上幾點建議,希望能給有關部門一些參考建議,以便於在對吳某進行教育、感化、矯治和挽救的過程中有針對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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