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微博上看到了一個讓人瞠目結舌的案件:
湖南沅江一12歲男孩因不滿母親教管嚴格,用菜刀砍了母親20多刀,致其當場死亡。
案發後,男孩脫掉帶血的衣服,並將作案兇器一同扔進池塘。
第二天,他像沒事人一樣早上去爺爺家吃飯,還裝成母親的語氣向老師發請假信息。
直到鄰居發現情況異樣報警之後,他才承認是自己殺害了母親。
被帶走時,這個12歲的少年一臉鎮靜。
被問及“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他毫無悔意地說: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把事件中的關鍵字拎出來:
12歲、未成年、弒母、毫無悔意、殺的是媽媽不是別人……
這些字眼光是羅列出來,就讓人不寒而慄。
換做是成年人,毫無疑問絕對要判死刑。
這種不顧血緣親情,冷血弒母的惡性犯罪事件,正常人根本做不出來。
但由於男孩只有12歲,未成年,不到一週就被釋放了。
男孩父親甚至還將殺人犯兒子帶回原來的學校,希望政府幫忙讓孩子接受教育。
這件事一被曝出就在微博引起極大民憤。
之所以如此沸沸揚揚,是因為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我們眼前,但處理方式卻讓人唏噓不已。
2004年7月,黑龍江通河13歲男孩趙力寶強暴了同村的14歲女孩。
因“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趙力寶被判決向女孩賠償九千餘元后,當庭釋放。
一週後,懷恨在心的趙力寶夜闖女孩家裡,當著女孩的面將其母親殘忍殺害……
2018年6月,湖北孝感一14歲初中女孩在回家的路上,被同校男孩持刀劫持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間,男孩用刀子連刺女孩脖子數下,還逼她脫掉衣服,試圖強姦。
在遭到女孩反抗後,男孩用刀對著她的胸前和大腿亂刺,惡狠狠地說:
“我要你死後都記住我!“
本已放棄掙扎的女孩,在聽到樓下母親呼喊自己,假裝失去意識,趁男孩不注意,奮力跳到樓下躲藏,最終才得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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