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運輸大件貨物!高密“12·31”貨車剮蹭膠濟客運專線馮家莊2號橋事故原因查明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7日訊(記者 張穩)4月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高密市“12·31”貨車剮蹭膠濟客運專線馮家莊2號橋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高密市“12·31”貨車剮蹭膠濟客運專線馮家莊2號橋事故是一起因違規運輸大件貨物造成的有一定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已被司法和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人員2人,建議問責人員8人。

高密市“12·31”貨車剮蹭膠濟客運專線馮家莊2號橋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提交的《高密市“12·31”貨車剮蹭膠濟客運專線馮家莊2號橋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已經省政府同意。同意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高密市“12·31”貨車剮蹭膠濟客運專線馮家莊2號橋事故是一起因違規運輸大件貨物造成的有一定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同意事故調查組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已被司法和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人員2人,分別為李茂城,山東豪邁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物流中心組長、事故車輛駕駛人。因涉嫌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建議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譚洪坤,中共黨員,山東豪邁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物流中心經理。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建議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以上人員屬中共黨員的,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後,由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或負有管轄權的單位及時給予相應處理。

建議問責人員8人,分別為:1.高翔,中共黨員,高密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建議給予其政務記過處分。2.杜宗偉,中共黨員,高密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建議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3.任光輝,中共黨員,高密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建議對其批評教育。4.王硯海,中共黨員,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發區中隊中隊長。建議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5.韓宗峰,中共黨員,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建議對其批評教育。6.單聯東,中共黨員,高密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建議對其談話提醒。7.沙濤,中共黨員,高密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二級主任科員。建議給予其誡勉。8.範海,中共黨員,高密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建議對其批評教育。

同意對事故單位和人員的行政處罰建議。由濰坊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山東豪邁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及其總經理唐立星作出行政處罰。責成高密市交通運輸局、高密市公安局、高密經濟開發區分別向高密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高密市委、市政府向濰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同意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濰坊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防範和整改措施,舉一反三,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和鐵路沿線外部環境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各類風險隱患,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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