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疫”線】昌黎法院執行局再振旗鼓 清積案攻堅克難

3月30日,河北省高院通過執行指揮平臺下發了關於開展長期未結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的實施方案,要求全省法院按照方案要求清理長期未結案件。

4月7日下午,昌黎縣法院執行局召開執行局員額法官會議。會議傳達了方案精神,並就如何開展清理長期未結執行案件工作進行了討論研究。

會上,執行局全體員額法官對實施方案進行逐條學習,在深刻領會上級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對現有長期未結執行案件進行了梳理。按照方案要求,長期未結案件是指超過 6 個月(有網拍記錄的超過 12 個月)未結的執行案件,該期限為絕對執行期限。經摸底排查,昌黎縣法院現存長期未結執行案件共有兩件,其中一件已通過張貼公告形式,責令涉案財產佔用人限期解除佔用,現佔用人已向我院提出執行異議,目前執行異議案件正在審查中,我院將視案件審查結果決定下一步執行措施;另一件申請執行人眾多、涉案財產數額巨大,因涉案財產尚未完全查明,下一步我院將與公安、工商、不動產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力爭儘早查清涉案財產,執結案件。

在綜合全體員額法官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昌黎縣法院執行局形成了清理長期未結執行案件方案:1、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階段及時限清理未結案件;2、由執行指揮中心建立長期未結案件臺賬,詳細記錄案件基本情況、執行進度、未結原因及下步安排,臺賬每日更新,案件主辦人每週報案件進展情況;3、案件主辦人可提議召開執行局員額法官會議,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研討,尋找最佳解決辦法,發揮團隊精神,形成執行合力。

昌黎縣法院執行局將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總目標,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疫情防控和服務企業復工復產的要求,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清理長期未結執行案件,不鬆懈、不動搖、不遲疑地推動執行工作有序發展。

供稿:昌黎法院 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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