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消费环境综合指数连续三年名列第一

4月8日,记者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我省2019年开展消费环境指数评价研究工作中,吉林市消费环境总指数83.04分 ,高于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78.71分。至此,吉林市连续三年消费环境综合指数名列第一。

首先,该局在吉林市新闻频道、科教频道等播放1102次,定期做客吉林市经广台直播间,利用40余块LED大屏幕滚动播放,采取微信公众号、向大型商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其次,严厉打击,净化市场环境。该局开展重点流通领域商品商品质量抽查,抽检511组;加大虚假违法广告、互联网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7件;开展食品、餐饮、校园周边、家用电器等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

第三,开展创建,提升消费环境。该局修订《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先行赔付等制度,2019年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店8户,市级示范店60户,县(市)、区级示范店227户、示范商圈9个。

该局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提高维权水平,整合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五条投诉举报热线为12315一条热线,2019年受理各类信息538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2万元。我市重大节日投诉举报处置率达100%,居全省第一。(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春红 通讯员 吴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