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伸向公廁 前科男子再獲刑

近日,蘆溪縣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公廁鋁窗案件。一審以被告人高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9年4月26日晚至4月27日凌晨期間,高某在蘆溪縣萬龍山鄉南嶺村南嶺驛站公共廁所盜得4個窗戶上的4套鋁合金窗框,並將盜得的窗框以100元的價格賣至一流動收購廢品的男子。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可從輕處罰;其曾因多次犯罪被判處刑罰,且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屬有前科劣跡,酌情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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