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掛“新”牌,交警識破“玄機”

10月6日上午9時50分許,南寧交警十大隊民警在白沙大道星光立交開展交通整治時,發現一輛桂AW0**7號牌銀色麵包車的車身與車牌顏色不對稱,嶄新的車牌與破舊的車輛外觀形成強烈反差,警覺的民警立即將該車截停檢查。

一線微觀| 舊車掛“新”牌,交警識破“玄機”

一線微觀| 舊車掛“新”牌,交警識破“玄機”


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人臉色緊張驚慌,說話支支吾吾,磨蹭許久才把駕駛證拿了出來,但無法出示車輛行駛證。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該車發動機號、車架號與實際登記信息明顯不符。


在證據面前,駕駛人韋某承認了自己使用假車牌的違法事實。民警對韋某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依法作出處罰。


南寧交警提醒: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一次記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跟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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