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宋朝是一个特殊的朝代,人们往往会记起“澶渊之盟”后的“岁币”,或者“靖康之耻”的屈辱,当然还有“崖山之战”的悲情……虽然其长期以来因为虚弱的对外军事能力而被后世所诟病,但是却正是这个朝代创造了我华夏封建王朝时期繁荣辉煌的经济以及最为璀璨的文化。可以负责任的讲,生活在宋代的百姓,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享受,都要远远超过汉唐盛世的任何一个时期!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宋朝的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相结合所产生的的一种独特的“混合营销模式”。

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一、宋朝酒业的蓬勃发展

一切都要从宋代的“酒业”说起。“酒文化”是中华文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无酒不成宴”,而到了宋代由于经济的高度发达,老百姓的生活好了就更加注重对于酒类商品的需求,酒更成为了一种民间常态化的消耗品。这就使得宋朝的“酒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主要呈现出三种外在表现:

一是酒坊全方位进入了百姓日常生活。宋代流行一句俗谚 :“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由此可见酒类商品在宋代是何等的畅销?正是因为有着极为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一家家酒坊在宋代的城市当中纷纷崛起。

这些酒坊门类各异,其中有规模宏大自酿自销的“正店”。还有不具备酿酒资格、要向正店取酒零售的“脚店”,此外还有专门用于高档社交的豪华酒楼。比如元代的周密在《齐东野语》中就曾经记载了有“京师酒肆之甲”的白矾楼:

三层之高、五楼相向、纵横通达、灯烛晃耀……饮徒常千余人!正是这些大小各异、规模不同的酒坊满足了百姓生活中对于酒的执着和需求。

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二是“酒业”内的竞争催生出商业广告。如前文所述,如此多的酒坊在“酒业”买卖当中必然就存在着各种竞争的关系,宋朝自然没有“广告”这个词汇,但是各种用于推销商品

和招揽顾客的商业手段一直是存在的。而正是在宋代“酒业”竞争白热化的状态下,使得酒类的商业广告开始以各种形式展现出来。

这些五花八门的广告中,有固态的广告如:酒楼竞相设置的招幌、彩楼、欢门等醒目的广告标识,用以吸引客人的注意。除此之外还有动态的广告:美女揽客、高声叫卖等等。在《东京梦华录》当中就曾经有所记载: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伎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

三是政府因经济动因而大力扶持“酒业”。尤其是在北宋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之后,火爆的“酒业”买卖为国家贡献了大笔的税收,这就使得政府开始大力的扶持“酒业”。一方面保障酿酒所用的粮食供应,一方面又采取各种手段鼓励、刺激酒类消费,以保障酒业经营、稳定社会经济。

在这过程当中,政府开始放任一些官办的酒坊以“关扑”、乐伎等娱乐手段蛊惑百姓进行酒类消费。北宋理学家杨时就对这种现象给予了批评:诱引无知之民以渔其财,是在百姓为之,理亦当禁,而官吏为之,上下不以为怪,不知为政之过也。这虽然是批评的声音,但却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政府对“酒业”扶持的力度。

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二、酒业+乐伎,一种新的营销模式诞生了

如前文所述,正是在酒坊崛起、广告竞争、政府推动的三种因素的作用之下,一种新的酒类营销模式悄然诞生了。无论是官营还是私营的酒坊都渐渐发现一条卖酒的绝佳途径:在售卖酒类的过程中广泛的加入乐伎的元素!

在我国古代把以音乐、歌舞等技能当作营生的艺人统称为伎,其从以事演奏乐器为主的艺人称为乐伎,这个职业本是男女皆有,不过我们这里主要指的是女性。当乐伎加入到“酒业”当中之后,使得宋朝整个酒类的营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主要形式表现为如下几个种类:

一是官方大型典礼及仪式中的综合促销。在宋代的大型典礼及仪式当中,官府往往会借着百姓聚集的浓厚氛围将酒类销售引入其中。而乐伎则在活动中一方面承担重要的鼓乐表演,另一方面又要盛装打扮承担仪式中的某些环节,同时又要将各类酒类产品推介给可能的买家并提供如:品酒、劝酒等各类服务,实在是发挥了“一专多能”的综合作用。

《西湖老人繁盛录》当中就曾经有记载:开煮迎酒候所,有十三库……每库有行首二人,载特髻,着乾红大袖 ;选像生有颜色者三四十人,戴冠子花朵,着艳色衫子 ;稍年高者,都着红背子、特髻。每库各用丫鬟五十馀人,执劝杯之类。如果这样算起来,官府搞一次大型活动,所用乐伎至少在五百人以上,这是何等的规模,何等的盛况!

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二是豪华酒楼中的娱乐表演。宋人喜好流连于酒场之中,实际上这很大程度上是存在于精神层面的现实需求。而各大酒楼自然会针对宾客的需要投其所好,将乐伎的表演引入酒宴之间。这样一来,在美酒与美人的化学作用之下,使得酒楼终日宾客满座,生意火爆到了极点。

在《北窗炙輠录》中有这样的一段记载:宋朝的仁宗皇帝夜晚在皇宫之中听见了宫外酒楼当中丝竹歌笑之声,便问身边的侍从:是哪里这般欢快?侍从回答是民间的酒楼,这是老百姓寻欢作乐的地方,相比较起来皇宫倒显得冷清了。由此可见,宋朝的酒楼乐伎行业究竟火爆到了什么程度!

三是的中低档次酒店中的“打座而歌”。在民间还有许多档次较低的酒店,在它们的营销当中同样充满了乐伎的身影。她们在这些售酒场所不再呈规模化,反而以个体的形式出现。她们因地制宜,或娇声吟唱,或凝神吹奏,或妩媚吆喝,或巧笑劝酒,总之采用各种灵活、自主、易于开展、形式简单的套路来进行酒的促销。

在《武林旧事》中有记载 :凭槛招邀,谓之 “卖客”。歌吟强聒,以求支分,谓之 “擦坐”。吹箫、弹阮、息气、锣板、歌唱、散耍等人,谓之 “赶趁”。这里的“卖客”、“擦坐”、“赶趁”便是乐伎在酒店之中个体承担的不同任务。

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三、“酒业+乐伎”所产生的深层次影响

前面我们对“酒业+乐伎”模式的外在特点进行了描述,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其对于宋朝社会的深层次影响。

一是“酒业+乐伎”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升级。实事求是的说,乐伎加入酒业销售一开始仅仅只是一种促进酒类销售的营销模式。但是随着其效果的日益显著,使其渐渐由量变转化为质变。这实际上是以新的营销模式带动而产生出影响全社会的新商业模式。

由于市场的需求,使得乐伎的从业人员开始迅速攀升,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其内部分工也开始逐渐的精细化,诸如前文所提到的“卖客”、“擦坐”、“赶趁”等等,我们可以看出乐伎群体已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音乐表演,转而形成了一个集音乐表演、酒类促销、礼仪展示、氛围营造的综合性商业服务团体,从而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

在这个商业服务团体的崛起的同时,相关的雇佣模式也在悄然进行着更新。朝廷豢养的官伎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各种临时雇佣的商业关系开始纷纷建立。以“供奉”为名的坐班制乐伎和游走窜场的流动乐伎等等,她们满足着不同类型酒楼的需求。

那么正是以酒类产品为载体,乐伎群体为纽带,使得销售主体、顾客、渠道等的交易关系和连结方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酒业+乐伎”逐步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条,最终也改变了整个“酒业”商业运作的模式。

宋朝的“混合营销”:酒业+乐伎!这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


二是“酒业+乐伎”是文化艺术世俗化的发展。乐伎的音乐表演原本是一种文化艺术范畴中的专业技能,但是这种技能却依托在酒类商品的销售中迅速传播,而逐步为广大的老百姓所接受和认可。老百姓能够以消遣的方式参与到文化艺术活动当中,一方面使得自身得到了把“审美升华”的同化,从而丰富了自身的精神世界;而另一方面也使得音乐得到了世俗的生命力补充,从而具备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酒业+乐伎”是商品经济与文化艺术的结合。从社会宏观层面来讲,这是宋代在经济领域和文化艺术领域同时达到极高成就的环境下所出现的殊途同归、融合互补现象。在经济层面,音乐表演和酒类产品共同形成了一种同时饱含物质与精神价值的综合性“商品”,从而使二者更有价值;在文化艺术层面,宋代“酒业”又实际上为音乐传播提供了传播的渠道和依托,从而使二者更能传播!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独特、双赢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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