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减半征收医疗待遇照常享受!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你了解吗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惠企政策,今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东莞人社推出的一系列贴心、方便、惠民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不仅是

医保费减征和延期缴纳,还有在确保医保待遇不降的情况下更加优化医保的经办服务

医保费减半征收医疗待遇照常享受!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你了解吗

医保费减征



医保费减征的适用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所有用人单位。其中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属于适用对象,继续按原规定费率征收。


阶段性减征政策仅适用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同时,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征政策。


医保费减征不需要单位另行申请。符合规定可以减征的医保费,将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减。


2月份已经全额缴纳的医保费属于减半征收的部分,将自动退回原扣款银行账户。

医保费减半征收医疗待遇照常享受!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你了解吗

从2020年2月起,对享受减征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延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疫情期间,参保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可正常享受与结算;延缴期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暂缓划拨,待补缴完成后再进行补划拨。


城乡居民的医保费可以延缴。对我市城乡居民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参保的,包括市、镇街(园区)、村(居)委会、个人的全部缴费,从2020年3月起暂停缴费,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无需申报。

疫情期间感染新冠病毒,或配合观

疫情期间,对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因密切接触需医学隔离的本市参保人,其全部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他疾病中感染),全部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非本市参保人,由其参保地按规定支付后,个人部分由财政资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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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措施


为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全面优化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险待遇。有什么具体的便民惠民措施?


创新服务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积极倡议、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特殊事项“便民办”。

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放宽部分业务办理时限,非急事项“延期办”,参保人在疫情结束前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医疗费用(含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可在费用发生后两年内申请办理;在2020年1月1日前已超时办理的,按原规定执行。


互联网医疗服务



听说最近可以网上看病报销,真的吗?

确实,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在疫情期间及时就医购药,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我们推出了“互联网诊疗医保服务”

,就诊、开药、报销全部线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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