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經典詠流傳”商標因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

由中央電視臺製作推出的中國首檔大型原創詩詞文化類音樂節目《經典詠流傳》,在2018年2月份首播,是用“和詩以歌”的形式讓傳統經典詩詞與新時代流行元素相結合。

節目形式新穎、頗有深度,開播後好評如潮。豆瓣評分一度達到9.3,央視果然沒有讓我們失望,但沒想到在申請商標上面卻讓央視失望了。

央視“經典詠流傳”商標因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

2018年11月14日,中央電視臺分別在9類、16類、20類、33類、35類、38類、41類、42類上申請註冊了“經典詠流傳”漢字商標,2019年4月份陸陸續續被駁回,因為是作為商標使用缺乏顯著性。中央電視臺不服商標局的駁回,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複審。

央視“經典詠流傳”商標因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

申請商標在複審服務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央視“經典詠流傳”商標因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

央視的節目中,前有“同一首歌”商標被撤三,後有“機智過人及圖”商標被駁回,現有強大如央視,但依舊在知識產權保護上遇到了一個又一個坎,而作為普通企業,對待商標的保護意識,應該更加引起重視,珍惜自有品牌,做足做全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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