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者」:缘起、法性、佛性、中道

【缘起、法性、佛性、中道】「说道者」:缘起、法性、佛性、中道

如阿含经所说:“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见法其实是见到诸法的实相,也就是“法性”,见佛也是指见到佛的如实法身,也就是“佛性”。缘起、法性、佛性,名虽有三,其实非三。【缘起、法性、佛性】与【中道】亦如是。

但是凡夫有“执一谓一,执二谓二”的先天性意向谬执,故而存有先入为主的“倾向性的见解”。比如:【缘起】,倾向性的理解为是在谈“有”;【法性】,倾向性的理解为是在谈“空”;【佛性】,学中观唯识者倾向性的理解为是在谈“空”,学禅华严者倾向性的理解为是在谈“有”。没办法,凡夫习性使然!佛法提出不同“名相”这是随顺凡夫习性在多角度解说,实质皆非二,明理者本自明。有人称我为“益西”,有人称“小宝”,有人称“大刚”,都意指我,根本无别,认为别者乃不明者也。

缘起法---我们多认为是在谈有(即一切存在皆是缘起性的存在)。实质就是“依他起性”----依靠“他”而“存在”。比如:由ABCD四个成分组成的东西称为“手心”,我们由此【存在事实】而确知:手心”者

,本手心自身,是“名手心”而已,其实质是ABCD的表达。义理公式为:【“甲物”非是“甲物”】或【“甲物”即是“名甲物”】或【“甲物”即是“非甲物之物”】或更引申为【“甲物”即是“他物”(ABCD)】。 金刚般若经处处明此胜意: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而般若心经为另一种表达方式: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意义为:色(名“甲物”者)与空(无“甲物自身”)的意思是不违逆的。空是自性空(“甲物”自身无),有是缘起有(“名甲物”有),缘起有的事物一定是自性空,如果自性不空,那么它就违背缘起有的真理,所以缘起有必定是自性空。因为缘起有即是自性空,所以缘起有是“名”的有,而不是一概皆无,自性空即是缘起有,因自性空是“自身定性”的空,而不是一概皆有。【万万分特明:上文中的诸多“即是”不是逻辑学意义上的“同一性”(自身),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不离性”】。

所以【缘起】----你应机说是在谈“有”可以,我应机说是在谈“空”也没有错。关键是“有”“空”的道理要【全面、整体的明了】,这就是中道见。一切本不离,一切皆不二呀!

其余名相亦同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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