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縣市 智慧檢務助力防疫辦案兩不誤

“本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涉嫌開設賭場罪,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近日,輝縣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李明強、助理檢察官張芳利用遠程庭審系統對一起涉嫌開設賭場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此次遠程庭審是輝縣市檢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首次開展一案跨三地遠程出庭支持公訴。此案1名被告人關押在輝縣市看守所、1名被告人關押在衛輝市看守所、另外1名被告人取保候審於輝縣市本地,遠程庭審既要實現三地遠程連通,檢察院、法院、看守所,6個畫面全部顯示在一個屏幕上,還要保證庭審過程中逐一對被告人進行提問,且在單獨訊問其中一名被告人的時候,還要切斷與其他2名被告人的連接,依次進行法庭調查,以保證庭審的合法有序。此次庭審不僅需要公訴人員與遠程信息化技術人員靈活配合,還需要牢牢把握庭審節奏,實現案件辦理、疫情防控、案情保密三不誤。

一邊是肆虐的疫情,一邊是緊張的工作。輝縣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嚴格貫徹高檢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辦理的指導意見,統籌疫情防控和依法辦案,改進工作方式,把“三遠一網”真正用起來、用到位,既保證特殊時期檢察業務工作依法高效快捷運行,又確保了案件當事人和辦案人員身體健康。

遠程提審

因疫情期間看守所實行封閉管理無法現場提審,對必須提審的案件,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協調看守所,通過“三遠一網”遠程提審系統集中時間進行遠程提審,解決疫情期間不能正常提審的難題。提審過程中,檢察官全程不接觸犯罪嫌疑人,對有關案件事實逐一進行調查核實,並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提審結束後,檢察官將訊問筆錄通過遠程打印設備當場打印,由看守所工作人員現場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對簽字。

自2月1日開始,第一檢察部通過“三遠一網”系統遠程提審32案44人。

遠程庭審

因疫情防控需要,第一檢察部檢察官作為公訴人,與法官和被告人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進行“面對面”開庭,公訴人通過遠程庭審系統依次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等,既保障了檢察官、法官和被告人人身安全,同時又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自2月1日起,第一檢察部通過“三遠一網”系統遠程庭審20案24人。

遠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在疫情防控期間,針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案件,為保證辦案質量,第一檢察部檢察官與律師提前溝通,約定好遠程提審時間,將律師請到輝縣市檢察院,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展認罪認罰工作。同時,為確保當天的認罪認罰及提審工作能夠順利完成,檢察官將準備好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文書,在規定時間內提前交給看守所。辦理相關手續後,提審當天由看守所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帶至指定訊問室。通過遠程提審高清屏幕,承辦檢察官在具結書籤署過程中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制度的相關內容,律師可以向當事人講解關於認罪認罰的規定,告知其享有的權利、義務和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既確保其認罪認罰的自願性,也確保了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律師“在場”的法定要求,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達到了既嚴格辦案、又落實疫情防控的要求。

自2月1日起,第一檢察部通過“三遠一網”系統遠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24案25人。

奮戰“疫”線詮釋忠誠

第一檢察部幹警不僅堅守在辦案一線,對院裡安排的疫情管控點值班工作也從不耽誤。對輝縣市檢察院所包轄區開展入戶排查登記、出入登記、防疫宣傳等,全力為社區居民生命健康保駕護航。員額檢察官更是發揚共產黨員“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艱難連續作戰”的精神,為不耽誤白天的辦案工作,徹夜值守後,第二天又繼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的辦理,用實際行動詮釋檢察人的初心、使命。

抗擊疫情的工作仍在繼續,檢察工作也刻不容緩。第一檢察部負責刑事犯罪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在認真落實輝縣市檢察院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的同時,把“三遠一網”平臺應用作為當前依法規範高效辦理案件的首要方式,在辦案中堅持“不等、不拖、不靠”,勇於擔當,積極作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疫情阻擊戰最終勝利貢獻力量。


(新鄉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