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4月10日,公眾號「十堰晚報」發佈了一條題為“十堰經開區城投債券第四期來了!存10萬一年得8000元,有人一次買了600萬”的推送,引發眾多關注。

推送的內容主要是為「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做宣傳,目前此推文已被刪除,所謂的官方回覆原因是“目前產品額度已經預約完畢,不再接受新的預約”。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一、「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

十堰晚報的推文中發佈了一個名為“01十堰經開城投債券介紹手冊”的易企秀。裡邊詳細介紹了項目名稱、產品類型、產品期限、起投額度和預期年化收益率、發行方、擔保方以及還款來源等信息。

由此我們瞭解到,所謂的“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全名叫“十堰經濟開發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9年4號債權資產”,產品類型為固定收益型,產品期限為按單利季度付息的2年或3年期,起投金額為10萬元。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這是個什麼玩意兒呢?它怎麼能宣稱自己「安全穩健、收益可觀」,並且還一個所謂的官方公眾號推送中使用諸如這樣具有誘導性的宣傳詞呢?

存10萬元,1年得8000元

存50萬元,1年得45000元

存100萬元,1年得82000元

......

大家紛紛拿出存款,積極認購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債權類資產」

根據2019年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中的規定,債權類資產分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分別簡稱標債資產與非標資產)。

按照徵求意見稿中第四條的規定認定,這是一個「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是不符合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條件的其他債權類資產。

這個所謂的“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是一個城投公司的非標信託,與信託機構發行的集合信託計劃從本質上來說差別不大。只是這裡的發行人為十堰經濟開發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二、城投公司、城投債是什麼?有沒有風險?

而在十堰經開建的微信群中,所謂的客服聲稱其為“固定收益產品”,後又聲稱其產品屬於“債券的一種”,前後存在明顯矛盾,並且所謂的客服專業知識亟待補充。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這裡涉及到幾個較為專業的名詞:城投公司、城投債,客服聲稱自己的“產品”是“債券”,掛牌在天津交易所。下面我們來看看到底是不是這樣。

首先,城投公司是什麼?

一般來說,城投公司是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承擔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電力投資、建築工程以及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由地方政府通過出資或土地劃撥注資成立的公司。

歷史沿革在此不進行贅述,城投公司普遍盈利能力較差,財政補貼和土地劃轉是這類企業的主要利潤來源。因此債券從業人員一般認為相對於城投公司財務報表,地方政府支持和城投公司在當地平臺中地位高低對城投公司的償債能力而言重要。

在這裡,十堰經濟開發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主要職責是受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承擔開發區內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投資項目;負責城區經營性土地的整理開發和保障房項目建設(根據16十堰經開債募集說明書)。因此,可以認定它是一個「城投公司」。

目前,十堰經開人由十堰經濟開發區國有資產管理局100%持股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是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是所謂的國有企業,不是民企。


其次,城投債是什麼?這到底是“債券”還是“產品”?

城投公司在履行自己職能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是通過發債或發“非標”為地方政府融資。

城投債,就是所謂城投公司發行的債券。注意一點,債券,是標準化債權,和前文所述“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存在本質區別。


那麼,有風險嗎?

我們都知道風險和收益是相匹配的。

國債被認為是無風險的,因為它是國家信用,目前2年期國債收益率為1.62%,3年期國債收益率為1.75%。“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的2年期預期年化收益率為8.0-8.2%,2年期預期年化收益率為8.1-8.3%。

這個產品有沒有風險是顯而易見的,況且,它還不是債券。

十堰經濟開發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由中證鵬元評定的最新評級為AA級。

中證鵬元認為外部環境較好,為十堰經開發展提供了良好基礎;公司在建項目較充足,未來業務收入較有保障。但是,公司資產流動性較弱;經營活動現金流表現較差,存在較大的資金壓力;公司存在較大的償債壓力和或有負債風險。


三、幾個值得注意的點

也不是把城投非標信託完全斃掉,但有幾個點非常值得留心。

1、“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針對合格投資者發行

合格投資者是投資於私募基金、信託產品或資產管理計劃的資金募集對象,但是由於這些產品風險比較高,因此需要有一定的標準要求。

目前,合格投資人認定主要遵循目前主要遵循兩個標準:2007年施行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2018年4月27日發佈的“資管新規”。

標準一:2007年施行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

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標準二:《資管新規》關於合格投資者的認定:

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並且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隻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單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如果,十堰經開在募集此信託時未就投資人是否滿足合格投資者的條件進行盡調即簽約,就不能不懷疑其合法合規性了。


2、客服稱“在天津交易所進行了產品備案”是什麼意思?能增添保障嗎?

首先,她所指天津交易所,全名為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金融基礎資產流轉市場,成立於2010年5月21日,可進行不良金融資產、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信貸類資產、信託資產、租賃資產、基金、保險資產等的掛牌和流轉。

天金所於2015年進行了A輪融資,投資方包括螞蟻金服、中信信託、東方資產和中國長城資產等。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也就是說,天金所就是一個可以提供信託資產掛牌的地方。筆者登錄天金所發現確有十堰經開債權資產在掛牌。在天金所掛牌是為了尋找受讓方,但一般來說,非標資產流動性差,尋找受讓方較為困難。

深扒“10萬一年得8000元十堰經開城投債”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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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債權有擔保方,它能起到什麼作用?

十堰經開城投債券4號的擔保方為十堰空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而十堰空港的控股股東為十堰經濟開發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十堰經開是同一個爸爸。

擔保方為此次債權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理論上,只要擔保人不擔而不保,且有能力擔保的話,對此債權兌付的安全性有很大提升,具體的擔保函、擔保協議怎麼樣,還需要看合同才能有定論。


總之,這是一個城投公司發行的信託非標產品。

且不論官方公眾號“喊著賣”是否合規,但沒有人能保證一點風險都沒有,並且城投非標逾期或違約在國內其實並不少見,如貴州等地。這個產品買的就是一個政府信仰,和目前債券的機構投資人別無二致。

是否參與,投資人應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仔細考量。

以上內容僅代表個人觀點,與所在機構無關,且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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