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天官篇分設官職,統馭百官,治理民眾

《周禮》是一部講述了周代官職制度的文獻,是十三經中的一部大經。關於它的成書年代和作者,迄今任然是爭議繽紛,上尚無定論。《周禮》的禮,包含了周代諸侯國的治理、土地政策、經濟制度、風俗文化、軍事、刑法和禮儀等,“禮”是一個集合體。

《周禮》——天官篇分設官職,統馭百官,治理民眾

周禮

根據五行,天地成位,陰陽變化的原理。分設了“天官”象徵天,以主治;分設“地官”象徵地,以主教;按照天地四時的變化設置了“春官”、“夏官”、“秋官”、“冬官”。

六典

1、治典,大宰所掌治理政務的法典;

2、教典,大司徒執掌教化的各種法典;

3、禮典,大宗伯所執掌有關於五禮(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的法典;

4、政典,大司馬所執掌用軍事安定天下的各種法典;

5、刑典,大司寇所執掌刑罰的各種法典;

6、事典,大司空執掌營造都邑、城郭、宗廟、宮室和車服等器械的法典。

《周禮》——天官篇分設官職,統馭百官,治理民眾

六典

以八法管理治理官府

一、官屬,非官員家屬,是六官的隸屬官(天官有六十三屬官,隸屬於大宰;地官有七十八屬官,隸屬於大司徒;春官與七十官屬,隸屬於大宗伯;夏官有七十屬官,隸屬於大司馬;秋官有六十六屬官,隸屬於大司寇;冬官以《考工記》替補,有三十二種,分為六類工匠)。官屬的構思,其目的是為了使官府的組織趨於合理化,系統化,便於更好的治理王邦政事;

二、官職,六官所執掌的職事、職責:

1、天官主治,負責邦國的治理,平均萬民的負擔,調節邦國的財政等;

2、地官主教,用德行、禮教教化人心,使得人民善待賓客,溫良恭順;

3、春官主禮,用禮儀規範臣民,使得君臣關係穩定,人民和睦相處;夏官主政,平服天下,讓人民得到公平的待遇;

4、秋官主刑,負責王邦的刑法,制止諸侯國的叛亂和反逆,督查百姓,剿滅盜賊;

5、冬官主事,負責生產各種物品,讓國家富足。

官職這一法則用分辨王邦的政事職責。

三、官聯,即是官府六種協同會辦王邦中重大事務的制度。分別是:

1、祭禮的協同辦理;

2、招待或者接待賓客(前來訪問的使者)的協同辦理;

3、關於饑荒等的救濟和君王的喪禮協同辦理;

4、關於軍旅事務的協同辦理;

5、有關於徒役、田獵等事務的辦理。

《周禮》——天官篇分設官職,統馭百官,治理民眾

六官聯合辦事,加強了六官之間的聯繫,避免重大事務處理時的獨斷專橫,增強了政事的透明度。

四、官常,六官平時執掌的本職的事務。

五、官成,官府按律辦事的方式、成文條例。如:

1、通常百姓有賦稅、勞役的糾紛爭執時,官府要根據相關的戶籍(伍籍)進行判斷;

2、在有關軍旅、田獵事務中,官府負責統計人數、檢查兵器、考核軍旅田獵,以備查詢聽斷;

3、在閭里發生土地糾紛時,官府要依據戶籍和地圖判斷;

4、當人民發生債務糾紛時,官府要依據契約、借券來聽斷;

5、在發生俸祿和爵位爭執時,官府要根據禮籍、策命進行判斷;

6、發生買賣的糾紛時,官府要依據雙方的券書來判斷;

7、官府的財物出入有爭執時,要依據會計、薄書來判斷。

官成目的就是讓官府按照律例治理王邦的政事,給官府秉公辦案辦事提供事實依據。

六、官法,各個官府按照自己的職務、權限所定的法則、制度、禮數治理王邦的政事;

《周禮》——天官篇分設官職,統馭百官,治理民眾

七、官刑,懲戒官吏的刑罰;

八、官計,考核官吏政績。如:

1、考核官吏是否忠於職守;

2、考核官吏是否能堅決推行王邦政令;

3、考核官吏是否能勤勞、謹慎處理政事;

4、考核官吏是否公正正直、廉潔奉公;

5、考核官吏是否遵守官法;

6、考核官吏是否能明辨是非等。官計是約束官員,嚴格自律的重大措施。

八則治都鄙,治理京畿之內的采邑

1、祭祀,祭祀社稷,先君等的制度。爵位不同,祭祀的神靈也不同,爵位越高,祭祀的神靈越尊貴。在祭祀中不能僭越亂祭祀;

2、法則,都鄙的官府制度。京畿之內公卿士大夫等的府邸,車服是有等級之分,以此來統御官吏不能僭越上諭;

3、廢置,罷免無能,推舉賢能的制度。避免官吏隨意任免;

4、祿位,俸祿爵位,以此來激勵官員,可以做到人盡其用;

5、賦貢,徵收貢賦的制度,以此調節財稅的收支;

6、禮俗,約束百姓,引導其向善;

7、刑賞

8、田役,用來調整民力,避免任意徵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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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八柄駕馭群臣

八柄是君王手中的八種權力

1、爵,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授予官員爵位,以次顯示他們的尊貴;

2、祿,授予官員的俸祿,使得他們生活富足;

3、予,賜予、賞賜。以使得到賞賜的官吏受到恩寵;

4、置,提拔、安置。以此來鼓勵被提拔者砥礪賢行;

5、生,赦免死罪。犯下死罪的人在為王親屬、為王故舊、德行崇高、才能特殊、曾立大功、地位尊貴、為國操勞多年、為先朝之後而今為國賓等的情況下可以赦免其死罪;

6、奪,剝奪沒收犯罪者的家產,以此懲罰他們;

7、廢,對犯罪的官吏,剝削罷免其職位;

8、誅,誅殺有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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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八統詔王統御天下萬民

1、親親,親近親族;

2、敬故,敬重故舊;

3、進賢,舉薦賢能之人;

4、使能,任用有才能之人;

5、保庸,安撫有功之人;

6、尊貴,尊重有聲望地位的人;

7、達吏,提拔勤能的小吏;

8、禮賓,以禮招待來朝的使者賓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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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九職任用天下萬民

九職,九種職業是任民之法。

1、三農,在三種地理環境在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高地、溼地、平地);

2、園圃,在園地中種植蔬菜瓜果的人;

3、虞衡,在川澤山林中從事生產的人;

4、藪牡,畜牧為職業的人;

5、白工,手工工匠;

6、商賈;

7、嬪婦,織造布帛的婦女;

8、臣妾,賣身為奴的貧民;

9、閒民,沒有固定的職業,為人僱傭的人,如今街上攬活的短期工人。九種職業也是徵收賦稅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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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來源——九賦

1、邦中之賦,國都之內的賦稅;

2、四郊之賦,國都郊外百里之內區域的賦稅;

3、邦甸之賦,國都郊外百里之外兩百之內區域的賦稅;

4、家削之賦,王城郊外兩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內區域的賦稅;

5、邦縣之賦,距離王都三百里到四百里之間的地區賦稅;

6、邦都之賦,距離王都四百里到五百里之間的賦稅。以上都是土地稅;

7、關市之賦,由司關、司市向商賈徵收的賦稅;

8、山澤之賦,向從事山澤生產的人徵收賦稅;

9、弊餘之賦,年終官府公用後結餘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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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節平衡財物的用度——九式

九種使用財物的法則:

1、祭祀之式,在祭祀時使用財物;

2、招待賓客使者時,使用財物,不同賓客招待規格不同;

3、喪事、災荒賑災、外敵侵犯時使用財物的法則;

4、製備王的衣服、車馬儀仗、飲食之物時使用的財物的法則;

5、工事之式,加工製作物品使用財物的規則;

6、聘問準備禮品時使用財物的法則;

7、飼養馬牛而開支使用財物的法則;

8、給官吏發放俸祿而使用財物的法則;

9、君王特恩賞賜寵臣使用財物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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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種納貢的方式——九貢

各個諸侯向王進貢的財物:

1、進貢祭祀所需的物品;

2、進貢王招待賓客所需的物品;

3、進貢宗廟所需的器物;

4、進貢王聘問時所要製備的物品;

5、進貢各種竹、木材;

6、進貢金玉龜貝之類的物品;

7、進貢製作衣服所需的材料;

8、進貢好玩的物件;

9、進貢當地的土特產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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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兩系邦國之民

九種協調雙方關係的方法:

1、有封地的諸侯,以牧養民眾而得到民眾的擁護;

2、長官,以爵位的尊貴而得到民眾的尊敬;

3、師,有德行才藝並能夠教導他人的人,即是老師。因其賢德而得到民眾的尊重;

4、儒士,通曉儒家經典的並能訓導教育他人的士子,以其道藝而取得民眾的熱愛;

5、宗,族長,以其團結族人而得到民眾的尊重;6、主,即是給他人提供方便的人,取得民眾的感恩;

7、吏,官吏,因其擅長治理而取得民眾的愛戴;

8、友,即是朋友,擔保者,以其可以託付信任而取得民眾的信任;

9、藪,管理川澤山林的官吏,因其能讓百姓使用山林川澤等資源而得到民眾的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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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宰

天官之系的官員,主掌治理國政。所有屬官職,上至大宰,下至夏採,共有六十三種。其中官職最高為大宰,由卿一人擔任,是六官之首,百官之長,掌理天下政務,輔助君主治理天下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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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宰

是大宰的副手,執掌設立王宮的刑法禁令等條例,協助大宰施行六典、八法、八則、九貢、九賦、九式,輔助大宰考核天下諸侯等的政績,平衡節制王邦的財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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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夫

掌理治朝的法令、朝儀,規定三公六卿、大夫的位置,制定朝臣上書奏事的先後次序。執掌百官的考核,按照治法考核各地官吏,審核他們的財政收支等等情況。

《周禮》之天官系列官職。上至賬務全局的大宰,下至掌管王服飾鞋子的屨人。所構想的官職架構詳細,面面俱到。給後世朝代設置官府機構提供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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